人民法庭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应当走前头、作表率

时间:2020-12-30 来源: 作者:
人民法庭是党和基层人民法院通过司法途径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处在解决民事纷争、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线,是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前沿阵地,也是深入推进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窗口”。

人民法庭的辖区一般都划定在各基层人民法院辖区内的数个乡镇几十个行政村,不但要直接与多个乡镇党委、政府联系,还必须经常深入各个行政村、个体工商户和村民家中与当地的群众、当事人直接面对面、做工作。人民法庭虽小,但“五内”俱全,任务繁重,既要狠抓审判、绩效标准化管理,又要抓好“1263”机关党建、法庭文化、创先争优、“无讼”建设、便民利民措施等“九个一”工程,人少事多的矛盾尤为突出。因此,对当前如何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或多或少存在“走过场”等思想。如:有的认识不够深刻,推一推动一动;有的学习教育不够深入,活动流于形式;有的聚焦“四风”不够准,反映问题针对性不强、不切自身实际等。对此,笔者通过学习认识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一群众路线,是无数革命先烈用生命和长期的实践总结出来的,是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的三个基本方面之一,是党的最根本工作路线和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一个显著标志,也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中制胜的法宝。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又一重大决策,是新形势下密切联系群众、开展好各项工作的必然要求,具有顺民意、惠民生、解民忧、固民本的重要意义。作为处在城乡结合部的人民法庭和人民法官,不但不能有“走过场”等不良思想存在,还必须在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走前头、作表率。

笔者也曾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注:1992年1月)负责过清流县法院嵩溪人民法庭工作多年,今年8月12日又受院党组的指派到灵地人民法庭负责,虽然过了一个世纪又回到了原点,因为我熟悉农村,喜欢做群众工作,所以感慨之余的我仍然欣然接受。到了人民法庭的法官就必须要经常进村入户,这是工作的要求所在。我用了近半个月的时间到灵地法庭所辖的四乡一镇进行走访、调研,用大量时间与乡镇领导、相关基层所站、村干部和当地农民进行座谈交流,很快地熟悉和掌握了第一手资料,接着就是结合法庭的工作要求,理清工作思路,组织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选择重点,共创和谐。在院党组和院长的支持下,于9月初制定了《清流县法院关于在灵地人民法庭片区开展创建“无讼零访、和谐乡村”试点和示范点活动的实施方案》,确定了15个治安条件较稳定、村“两委”基础工作较优秀的行政村、1个社区作为试点单位,目前已有15个试点村居1个乡镇向清流法院提出了开展创建“无讼零访、和谐乡村”活动申请,1个乡镇制定了本乡创建“无讼零访、和谐乡村”活动《实施意见》并正在筹办有文艺节目观看的启动仪式,3个乡镇相继成立了“创建办”;所有创建点在六个月后经县法院和法庭组织验收,合格的转为“示范点”,不合格的由法庭继续扶持,决不放弃。二是迎难而上,突破难点。积极把创新社会管理和“综治”工作贯穿于人民法庭审判、党建、文化建设工作中。法庭党支部在搞好自身“1263”机关党建和创先争优活动的基础上,与诉讼案件较多、矛盾纠纷较为突出、赴省进京上访或到市县缠讼、缠访现象较为严重的村党支部开展支部“共建”,深入了解村情民意,掌握当地“土律师”、“讼棍”、“黑鬼”挑拨离间、搬弄是非、从中渔利的动向,并通过村“两委”、干部、党员群众做好息讼、息访、调解和矛盾纠纷排查等工作;与“共建”的村党支部相互取长补短,携手并进,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等。三是狠抓案件质量,提高审判绩效。制定《灵地人民法庭案件审理和裁判文书核稿、签发意见反馈》制度,庭长或分管院长在审核、签发案件时,要在反馈单上对承办人送签案件在审理过程、裁判文书存在的问题、瑕疵等进行点评,同样问题出现3次以上的将进行口头批评;对判决案件存在调解可能的,要求穷尽一切办法做到案结事了。如清流某乡中心小学的两名教师于2004年至今的民间借贷案,至原告今年起诉时标的不到2000元,被告因承付了多年的利息而心存不满,承办人多次找其进行调解,被告均出言不逊,并借故跑开,眼看审限快到,就要下判了。我听说此事后叫他放心,第二天我带承办人一起到县教育局找到了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并邀请该领导一同到了该校,在校长的培同下找来两位教师,先让其各表理由、心态,本人通过对为人师表、感恩之心、浪费司法资源及同事相处等方面的一番解说,加上教育局、校领导的一番劝解,双方终于握手言和,当场履行了标的款,做到了案结事了。9月份本人结案4件、全庭结案17件,无一判决,审判绩效比上月有了较大的提升,为促进当事人和睦相处和全院审判绩效继续保持全市前两名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党的根基在群众、血脉在群众、力量在群众”。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多年来的实践启示,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就是密切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就是脱离群众,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要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切切实实地整治部分党员干部作风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作为新时期的人民法庭和一线法官,必须要在新的形势下挺身而出,把党的群众路线发扬光大;要强化自身党性修养、党风廉政、法官形象等方面的素质培养,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载体、形式深入群众中去,开展调查研究和宣传,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化解矛盾纠纷;要引领群众依法致富,把解决好群众的利益问题作为坚持群众路线的主要内容;要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始终依靠人民群众,从人民群众中汲取前进的不竭力量,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以“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良好作风取信于民,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13/10/id/11928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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