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调解有感

时间:2020-12-30 来源: 作者: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持续增长,人民法院受理的离婚纠纷案件也逐年攀升。引发夫妻婚变的因素很多,如出轨、家庭暴力、性格不合、婆媳关系不和等,作为一名律师,我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以特邀调解员的身份主持调解过数起离婚案件,下面就本人调成的某起离婚案件谈心得体会。

  王某某(妻子)与赵某某(丈夫)在2000年相识,两人相恋八年后结婚生子。当恋爱的甜蜜褪去后,两人常常发生争执,最后便走到了起诉离婚的地步。我在与双方交流沟通的过程中,发现两人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有调和的可能性,于是便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调解工作。

  首先,我采用“背对背”调解的方式疏缓双方当事人的情绪。主要是听取双方当事人的倾诉,给予理解和共情,并从中寻找婚姻症结所在,在心里形成一个基本判断,并针对婚姻症结分别做两人的工作,让双方当事人感觉我是真心帮助他们。

  其次,我对起诉离婚的赵某某进行离婚教育。告诉他离婚是解除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一个家庭的事情,非常复杂,会牵涉到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多个方面,应当慎重对待。

  再次,我用亲情来感化两人。对于大多数有孩子的夫妻来说,孩子都会成为父母的牵挂。在做调解工作中,我向王某某和赵某某设想了父母离婚后孩子在生活、学习和心理上的变化,告知离婚给孩子带来的心理创伤有可能会伴随一生。让两人知道离婚最持久、最残酷的后果从来都不是法院的一纸裁决,而是孩子将来对待父母的态度,父母的离婚会让孩子失去父亲或母亲的陪伴,破碎的家庭会导致孩子性情冷淡,甚至会导致孩子因无人管教而误入歧途的严重后果。

  最后,引导双方对离婚后生活和再婚生活进行思考。告知两人再婚后在经济、情感、他人子女抚养和信任等方面都会存在很大困难,劝他们要提前考虑。

  经过调解,王某某和赵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并表示将来在生活上会相互理解和信任,赵某某撤销了离婚起诉。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双方感情稳定,还时常在朋友圈分享一家人日常生活照,分享生活点滴,并一直在微信上与我保持着良好的沟通,表示遇到问题会及时解决,双方均不再有离婚的想法。

  离婚纠纷案件,善用诉前调解,调动人民调解员等社会资源,不仅有利于了解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对症调解,还可以打破法官法庭调解的局限性,让调解员与当事人做朋友,及时化解当事人调和后出现的生活矛盾,避免再次走向离婚地步。诉前调解制度拓宽了婚姻纠纷的解决渠道,作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中坚力量,不仅缓解了我国目前司法资源稀缺的现状,让社会资源得到优化配置,还能实现化解婚姻纠纷的最佳效果,让调和的婚姻关系长期稳定。

  (作者系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湖南君见律师事务所律师 占雅丽)

  


原文链接:http://huna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12/id/56477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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