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坎法官”二十八年爱洒乡间

时间:2020-12-30 来源: 作者:

  

  胡华元,46岁,一个普普通通的彝家汉子,中等身材,黝黑的皮肤,瘦削的脸庞,现在是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大河法庭庭长,从1986年到法院后一直在基层法庭,一干就是28年,先后在大田、红格、同德和大河法庭工作,特别在偏远的同德法庭,一干就是22年。胡华元说,这么多年来最深切的体会是:要做好基层法庭的工作,一是豁得出真情的爱,二是守得住寂寞的心。

  只要你掏出真情对待他们,你也能获得他们真情的回报

  28年来,胡华元办的大多都是平常的案子、普通的纠纷。但他认为,小案不小,每个纠纷、案件对当事人,对群众来说都是比山还大的事情。因此,都得拿出真情来,用真心去对待。

  记得2006年,家住同德镇中心村的李某、石某将邻居谢某告到大河法庭,原因是农村最常见的“用水之争”。

  李某、石某家一直在谢某耕种管理的水田背坎的水井中取水,水管从其田中间穿过,谢某觉得影响了自己的生产,锯断了穿过田间的供水管。家中没水用的李某、石某一怒之下将谢某告上了法庭。

  大河法庭受理该案后,首先想到的就是调解,乡里乡亲的,抬头不见低头见,矛盾肯定是有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是最好的方法。但是调解光纸上谈兵肯定不行,于是,胡华元将双方当事人约到断水现场。

  经过现场勘察,胡华元发现,水管确实对被告田间生产有影响,但若允许被告的维权行为又会造成原告两个家庭的饮水困难,怎么办?这时,双方当事人在田边越吵越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争吵中,胡华元想,与其听你们吵破嗓子,不如干个样子给你们看看。

  于是,胡华元和书记员脱掉自己的鞋袜,卷起裤腿,拿起竹竿、木桩跳到田里。一边与当事人一起测量、打桩,一边给当事人做工作。一脚水、一脚泥,忍饥挨饿地在水田里整整忙活了三个多钟头。看到这个景象,当事人的气很快便消了,双方心平气和地达成了协议,一件复杂的矛盾纠纷就这样被化解了。

  事后,当事人每次遇到胡华元总是说:“到现在还记得你脱掉鞋袜下水的样子。看见你们在田里忙碌,我们哪还有脸闹下去啊?”

  “这件事让我明白,我们审理的每一起案件,重要的是化解案件背后的矛盾。只要真心,就可以唤醒当事人的理智;只要热诚,就可以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只要用心,总能找到化解矛盾的有效办法。”胡华元说。

  守土一方, 就要为一方群众遮风挡雨、移风正气、造福乡里。

  

  在乡村,由于群众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不强,一些陈规陋习既不符合法律规范,也不符合道德要求,往往一些小事处理不当就会酿成大矛盾。

  在胡华元的工作经历中,有位张婆婆,一直与二儿子杨某一起生活。因其年老多病,杨某独自赡养不堪重负,提出和兄妹们共同负担老人生活、医药等费用,兄妹们为此发生了大的分歧和矛盾。

  乡政府、村组的干部多次协调也无济于事,矛盾更加激化。被子女嫌为“拖累”的张婆婆多次想到轻生,结束自己的生命一了百了。

  在农村,老人的晚年一般都是由与自己居住的子女赡养,其他子女则不管老人的生活,由此产生很多纠纷和家庭矛盾。在张婆婆的事件中,胡华元意识到,正确处理此案对教育当地的群众、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公民道德意识很有意义。

  于是,胡华元和书记员背上国徽来到当事人家,在农家小院里开庭。听说法官要帮张婆婆“出口气”,远近的乡亲都跑来看热闹,将农家小院围得水泄不通。

  庭审中,胡华元从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说起,从人人都需要亲情、友情谈起,围绕案件的事实,以案讲法,以情说理,以情动人。经过近3个小时的庭审、调解,张婆婆的几个子女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庭向母亲赔礼道歉,给付赡养费,并祈求母亲的原谅。

  事后,很多老年人都说:“子女不听话,就找胡法官来教育,他的话他们听得进。”

  胡华元说,法官不仅仅是法律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回应群众关切,做好群众的工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吃水不忘挖井人,对养育我的这片土地怀着一份深情。

  俗话说得好:“吃水不忘挖井人”。 胡华元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彝族农家孩子,他深知自己成长的不易,因此对养育他的这片土地,他总怀着一份深情。因为有了这份深情,胡华元在法庭一干就是28年;因为有了这份深情,他努力做到任劳任怨、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因为有了这份深情,他顶烈日、冒风雨,走村入户,不辞辛劳;因为有了这份深情,他便民为民,巡回审理,就地办案。

  2008年,村民杨某将李某等5人告上法庭,要求其立即停止对其承包地的侵害,恢复土地原状,排除妨害。

  胡华元接手此案后发现,由于该案涉及林地,需要现场勘查,而当地地处偏远,交通非常不便。但胡华元毫不犹豫,带领法庭干警跋山涉水到现场。由于不通公路,他们只能把车停在路边,乘船前往该村。

  在现场,胡华元亲自查看林地的四至界限,并走访群众,了解案情。当时正值夏季,天气炎热,灼浪逼人,但为了查清案情,他们还是顶烈日、冒酷暑、攀绝壁、涉危崖,一步一个脚印的仔细做好现场勘察。

  经过仔细的勘察、走访,胡华元了解了事件的真实情况,由于前期审理时基础工作细致扎实,事情得到了很好的解决,最后双方胜败皆服,没有什么异议。这件事让胡华元体会到,只要对这份工作、这份职业、这片土地有深情的爱,就总能让人充满力量。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

  作为一名老同志,作为一名庭长,在做好工作的同时,胡华元还认真做好“传帮带”。平日里,胡华元注意将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提炼出来,总结成“庭审功夫在案外”、“四字调解法”等系列工作方法,进行推广。

  在教给年轻同志工作方法、工作经验的同时,胡华元还注意给他们增压力、加担子,促进他们快速成长。和胡华元一起工作过的法官和书记员,有很多都成长起来了,有的走上了法院领导岗位;有的成长为某一领域的专家学者型法官;还有的离开法院,到了其他重要工作岗位。“看到他们的成绩,我为他们深感骄傲。”胡华元说。

  因为胡华元的工作直接服务乡村,因为他的执着坚守,胡华元被当地干部、群众亲切称为“田坎法官”。千碑万碑,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这份荣誉既属于胡华元,也属于全体在基层法庭默默奉献的法官。

  28年是一条河,28年是一首歌。阳光下,风雨中,朝来暮往间,胡华元仍然执着于最初的信念,依然守护着最初的情怀,依然践行着最初誓言,这就是以生命和热血维护公平与正义,维护社会的和谐。


原文链接:http://sc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17/02/id/47157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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