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 《重庆市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流程指南》通知的文字解读
《重庆市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流程指南》
解读
为方便区县(自治县)司法局、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以及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指南》内容,正确理解执行,现对《指南》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出台执业活动指南的必要性
(一)加强执业监管的需要。基于目前机构普遍存在的管理不规范的现状,非常有必要制定标准的执业活动指南,规避一些风险。涉鉴投诉较多、问题较为凸显,通过分析投诉案件发现,鉴定机构对程序性规定不熟悉,各个机构各有一套规定,各有一套尺度,执行司法鉴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一。例如接受委托后,受理决定不规范;鉴定事项审查缺位,没有建立相应的审查受理机制;鉴定实施过程中材料移送不规范、随意终止鉴定、随意拖延时间;收费不规范;出具的文书格式五花八门,有检验报告书、鉴定报告,任意篡改司法部已发布的文书格式自制文书格式,还有对鉴定意见是否采信带有明显的鉴定人意见,还有文书意见中采用的技术标准不作说明,有的鉴定意见和文书中分析说明相背离;还有机构在关键环节没有相关书面证明材料,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这些都反映出机构执行规定不严,执行程序性规定随意性大。
(二)吸收和固化好的经验和作法的需要。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也总结发现了个别鉴定机构在实施鉴定程序过程中形成的一些好经验和做法,需要通过制定标准化的指南予以吸收固化和推广。(三)细化《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以便于操作的需要。
目前来看,司法鉴定有关程序性的规定都比较原则性,有些规定不易操作,鉴定人理解和执行上有偏差,急需要制定标准指南,进一步规范相关执业行为,实现标准化管理、精细化管理、规范化管理,提升机构的执业水平,为鉴定机构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二、主要思路及内容
通过梳理现行有效的《决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重庆市司法鉴定程序通则》《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等有关委托、受理审查、鉴定实施、文书出具和出庭质证相关规定,结合我市目前的现行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有关规定,形成一套完备的接受委托、审查受理、鉴定实施、文书出具和出庭质证流程式的标准指南,并完善整个过程中涉及到的文书格式,实现“一套流程精控、一把尺子衡量、一个模子打造”的目标,堵住执业活动的风险点、易错点、不足点,形成实效性高、操作性强的作业指导书。
主要内容包括:鉴定事项登记、受理审查、鉴定实施、意见出具、文书制作、出庭作证、收费、材料归档等八方面。
三、相关的政策查询途径
可以通过市司法局官网查询。
原文链接地址:http://sfj.cq.gov.cn/zwgk_243/zfxxgkml1/zcwj/qtwj/202208/t20220816_11007778.html
原文链接:http://sfj.cq.gov.cn/zwgk_243/zfxxgkml1/zcjd/zcjdwz/202303/t20230324_1180840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