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解读

时间:2023-03-29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相关链接: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为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推进规范文明执法,经省政府同意,省司法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印发了《广东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下称《办法》)。现将《办法》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背景

  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司法部于2020年12月联合印发《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统一了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并对其配发范围、种类、标准及管理监督等作出规定,要求省级司法行政、财政部门制定本地区实施办法。

  二、《办法》对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标志配发的范围是如何明确的

  一是对需要着装和佩戴标志的执法领域进行明确,规定“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适用本《办法》。二是对需要着装和佩戴标志的执法人员进行明确,规定“各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主要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职能的内设或所属执法机构中,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且直接面向执法对象开展执法工作的在编在职人员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其他人员不予配发”。

  三、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着装和标志管理具体是如何分工的

  一是省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本领域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工作。二是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利用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的执法队伍管理系统对本部门着装人员编制、实有人数、类别等情况进行登记。三是废旧制式服装和标志的回收及销毁工作由配发单位负责。

  四、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种类及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管理办法》中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着装气候区域划分表,我省地处热区和亚热区,因此在《办法》中对我省的配发种类及标准进行了确定,共计四大类15种。

  五、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资金来源和采购方式如何规定

  一是明确了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纳入本级预算管理,列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部门预算。二是明确了制式服装和标志的采购,原则上由省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国家部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式样.pdf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zwgk/zcjd/content/post_41395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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