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处理1218起……试推行视频快处轻微交通事故获认可
视频快处轻微交通事故方便快捷
据郑州交警统计,从2023年5月23日至5月30日,郑州市通过“交管12123”APP平台,共完成网上视频处理轻微交通事故1218起,达到同时间段简易程序事故认定的34.8%,视频快处轻微交通事故方便快捷,逐渐得到全社会的认可。
据悉,从2023年6月1日开始,公安部推行的“轻微交通事故视频快处”措施将在全国36个试点城市中推广实施。作为全国的试点城市之一,郑州市从5月23日开始试推行,一周就处理轻微交通事故1218起。
只需几分钟即可完成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理
轻微交通事故视频快处是基于视频通话技术,在原有的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的基础上,打造的升级版。它主要是针对当前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中,存在的需要当事人自行拍照、自行上传信息情况,程序相对烦琐。另外一些交通事故当事人对没见到民警心里有顾虑,存在着不见民警不放心不撤现场等问题。
当事人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可直接通过“交管12123”APP中“事故视频快处”模块进行报警,民警通过系统后台直接采取视频与当事人进行线上操作,引导当事人完成事故信息的采集、固证等工作,当事人撤离现场后系统将远程推送责任认定,实现轻微交通事故快速撤除现场,只需几分钟即可完成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理,减少了群众等待和往返时间,减少交通拥堵和二次事故发生的概率。
适用视频快处轻微交通事故的条件
“交管12123”APP“事故视频快处”系统目前郑州市适用条件是:已在郑州市下载注册“交管12123”APP,每天7点30分至19点30分,在郑州市主城区范围内(不含高速公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包含单方事故)在城市道路发生的财产损失或者致人轻微受伤的交通事故,且事故车辆已投保交强险。
发生因追尾、变道、倒车、掉头、转弯未让直行、不按交通信号通行、逆向行驶、未让右方来车先行、开关车门、未确保安全、前方掉头时超车、右转弯不让左转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遗撒物品等引发轻微交通事故时,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事故视频快处”系统进行处置。
不适用视频快处轻微交通事故的情况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的;
3.机动车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4.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5.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6.驾驶人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有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7.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8.驾驶人有故意行为的;
9.驾驶人逃逸或者离开事故现场的;
10.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11.驾驶人涉嫌利用机动车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12.其他需交警现场处置的情形。
视频快处轻微交通事故流程
“视频快处轻微交通事故”共分四个步骤。
一是“当事人报警”: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打开“交管12123”APP,点击“事故视频快处”功能模块,根据提示进行视频报警处理,系统会自动定位事故地点,并向事发地所属交警支队报警。
二是“视频指导处理”:当事人点击“视频报警”后等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后台人员接听,接听后进入视频通话。后台人员通过视频指导当事人在事故后方来车方向做好警示提醒,防止发生二次事故;通过视频查看事故现场,在线采集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在线拍摄事故现场照片,固定相关证据。在视频处理过程中,当事人持手机可以切换前后摄像头,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完成现场取证。对不符合视频快处条件的事故,通知辖区民警前往处置。
三是“引导车辆撤离”:在完成事故信息采集和固证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引导当事人即刻撤除现场,避免道路拥堵。
四是“事故认定与文书查看”:事故现场撤除后,民警分析查看事故事实,确认当事人的违法过错行为,明确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完成事故认定。系统会自动向事故当事人推送事故认定相关信息。
当事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网办进度”查看事故处理进度;完成事故认定的,当事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查看事故责任及电子文书。事故认定书不需要当事人签字,对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原文链接:https://zfw.xzdw.gov.cn/zfjj/xxyd/202306/t20230601_3591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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