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探索实践,杭州互联网法院如何“网”出新时代
澎湃大潮起钱江,浙江杭州钱江新城的钱潮路以此得名。坐落钱潮路22号,一场持续深化的互联网司法改革,6年来一直备受瞩目。
2017年6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深改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同年8月1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揭牌成立。以此为标志,一个新的司法时代呼啸而来,并为全球互联网发展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
6年间,这场改革取得了哪些成果;未来,杭州互联网法院又将锚定哪些新目标?日前,记者走进杭州互联网法院寻求答案。
一
杭州互联网法院的设立,是世界司法制度发展史上的一大创举,被誉为“司法领域里程碑式的事件”。它不是简单的“互联网+司法”,而是让法官办案从形式到内容、从手段到对象都发生了全面深刻的变革。有人说,互联网法院就像一盏灯,“一经点燃,就不会只照亮房间的一角”。
“这盏灯”到底有什么不一样?在追求便利、快捷、交互、开放、个性的互联网时代,它又如何快速适应,将光亮照射每一个角落?在杭州互联网法院实时在线的“数智大脑”上,我们读出了它的与众不同——
一是集中管辖体系下,办案有了新“解法”。杭州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特定类型涉互联网案件,6年来,共收到立案申请205487件,有近三分之二的案子用互联网方式化解在诉前,仅三分之一要通过开庭、裁判的审判流程解决。诉前怎么“解”?依靠大数据,互联网法院与行政执法、人民调解、公证机关建立起无缝数据对接,构建起一个以法院为终端、漏斗型的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在集中管辖体系下,互联网法院将类案统一适用标准和裁判尺度,并由此探索出智能化审判辅助工具,也就是“算法”。如一个案件到了互联网法院,“算法”还能为双方当事人“算”出最优调解方案。
二是突破时空限制,打官司像网络购物一样便捷。互联网24小时“不打烊”,法院也是。在这里,打官司“零在途时间”“零差旅费用”。用时短,涉互联网纠纷标的不大,当事人对时效的要求非常高,互联网法院设立后,平均开庭时间仅32分钟,在线庭审率98.2%、电子送达成功率92.9%,有效回应了社会需求;年轻化,在所有当事人中,29-39岁的年轻人占46.2%、40-50岁的中年人占22.9%;“熬夜党”,申请立案的高峰时段是在凌晨1点到2点,白天的第一波高峰则出现在下午4点到6点,当事人可以在业余时间实现网上诉讼。
三是出圈的案子多,大案要案也多。互联网的复杂多样,必然带来治理的复杂。6年来,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案件数量逐年增长,涉及法律问题新型、复杂、疑难,首案多、要案也多,一批典型案例,发挥了定标尺、明边界、促治理的审判职能作用,推动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其中,有43个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或评选的各类报告、案例、奖项和汇编的案例书籍。如“平等就业权纠纷案”,旗帜鲜明地否定就业歧视行为,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32批指导性案例,被写入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二
数据背后,是对审判效能的追求,也是对互联网司法诉讼规则的大胆突破。
杭州互联网法院成立之初,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明确赋予其“提升审判效能”“完善审理机制”“探索案件诉讼规则”“推进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等四项任务。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杭州互联网法院挂牌仪式上首次提出“互联网司法”的概念,强调“要积极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新经验,为全球互联网治理作出积极贡献”。这是杭州互联网法院不变的职责与使命。
6年的探索实践,杭州互联网法院推出了哪些影响广泛、特色鲜明、富有成效的标志性成果,为互联网发展治理之路提供有效借鉴?
还记得2017年8月1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揭牌,成为中国首家互联网法院。当天,法院审理了第一案——《后宫甄嬛传》作者状告网易侵犯其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个屏幕,半个小时,案件审理完毕。原告位于杭州、被告位于北京,互联网法院让“网上纠纷网上了”变成现实。
到今天,“网上纠纷网上了”已是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日常。更多更深层次的探索是,互联网技术突破了传统司法的一些桎梏,解决了漫长的诉讼过程、案多人少的矛盾、居高不下的诉讼成本等困境。而参与诉讼,不限时间、不限地点、全程留痕等特点,也大幅提升了司法的透明度,让老百姓能更加直观地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更为重要的是,当事人获得感的“加法”和司法效率的“乘法”的背后,是一项又一项在全国领先的创新,它不仅改变法院的“打法”也影响着互联网司法的进程。
我们看到,在提升审判效能方面,杭州互联网法院总在先行一步。该院创设了全国首个网上诉讼平台,通过这一平台,当事人只要点点鼠标,就能完成诉讼活动。“坐在家里或者律师事务所就能参加庭审。诉讼平台广泛植入了智能应用,当事人信息分秒可查,一键引入网上交易过程及表单数据证据,法律案例智能推送,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这是参与庭审的律师的最真实感受。
我们看到,在突破电子证据存证取证难方面,杭州互联网法院有了可借鉴的实践成果。该院上线了全国首个司法区块链平台,率先将电子证据司法区块链与电子存证平台深度嵌合。只要当事人提供订单号、账号名称等,就能从平台的共享数据直接找到原生数据,防止电子证据数据被篡改。
我们还看到,杭州互联网法院对全新诉讼规则的探索,一些传统概念被重新定义。比如,该院首创的异步审理模式,可以让当事人利用空余时间,不同时、不同地、不同步地参与诉讼活动,诉讼各环节均可在规定期限内,按照各自选择的时间登录平台以非同步方式完成。如此一来,传统的“到庭”“在场”有了全新的理解,诉讼信息交互方式也得到颠覆性变革。这一创新,既为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在线诉讼规则提供了“杭州解法”,也对全球司法服务转型升级产生深远影响。
杭州互联网法院制定的《网上诉讼规程》《诉讼平台审理规程》等全套在线诉讼操作指引,为人民法院出台在线诉讼、在线调解、在线运行三大规则提供了基础样本。
6年探索,不是简单的补充或修饰,而是勇敢的革命和蜕变;不是简单地将审判职能转移到线上,以提高审判效能、便利群众诉讼,而是在履行推进互联网空间治理法治化的重大使命。也因此,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成立,被写入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写的《党的十八大以来大事记》,入选改革开放40年40个“第一”。
三
今天,数字已完成了对人们工作和生活全方位的渗透。每一个拿着手机阅读、购物、娱乐、社交的人,都是互联网时代的缩影。同样,我们不可避免地迎来了互联网治理难题。
个人信息泄露、网络谣言、网络诈骗、网络暴力……互联网带来便利的同时,数字安全也面临各种挑战。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推进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正是互联网法院锚定的使命追求。
当数据成为未来商业竞争的核心动力,互联网用户网上浏览、搜索、交易等行为所形成的数据将具有极大的商业价值。那么,这样的数据产品,是否具有财产属性,权属要如何界定呢?在审理全国首例数据产品纠纷案时,杭州互联网法院首次通过司法判例,初步厘清了平台运营商、开发者、用户等相关主体数据权益的权利边界,同时,赋予数据产品开发者享有“竞争性财产权益”,确认其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当直播带货成为一股新兴的经济力量,主播在直播间的行为要如何予以规制?杭州互联网法院在判决中明确直播间为聚合性公共场所,具有公共场所性质,主播在直播营业中应当遵守公序良俗,通过判决支持关停违背公序良俗的直播,坚持弘扬正确导向和正能量。
……
从个案裁判到规则制定,每一记法槌,敲击的正是互联网司法发展中的每一次脉动。首个跨境贸易法庭设立,并上线跨境贸易司法解纷平台,探索构建集调解、仲裁和诉讼为一体的新型国际商事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杭州因此成为国际网络纠纷解决的“优选地”。以变应变,杭州互联网法院主动顺应时代发展趋势,全面打造司法“数智大脑”,提升数据驱动、知识生成和智能服务能力,智能化审判更为普及和高效。
从杭州到全国,从中国到世界,从技术领导迈向规则引领,这是杭州互联网法院勇立潮头,为互联网司法贡献“杭互经验”的信心和底气所在。
原文链接:https://zfw.xzdw.gov.cn/zfjj/xxyd/202307/t20230705_3713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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