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伟:干工作就要“求极致”
人物介绍
房伟
金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
人物特点
专业、严谨、公正、平和
获评感言: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作为一名检察官,我们办理的不仅仅是案件,也是别人的人生,应当情同此心,如我在诉,用心用情、依法公正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公正中更有获得感。
勤学善思:潜心钻研检察业务
根据最高检部署要求,房伟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公开听证作为工作重点,推动郑州市检察院于2019年在全省率先出台实施《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开听证暂行规定》。他成功办理全省首例行政检察听证案件,探索听证会坐席模式,创设听证会评议程序,在检察听证中充分运用智慧办案手段,受到最高检和省院肯定,多项探索经验被最高检第七检察厅推广。郑州行政检察听证数量和质量多年居全省首位。
他指导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多元化工作机制”,被推荐为全省检察机关创新品牌立项,先后化解行政争议123件,有3起案件被评为全省优秀案件,他指导办理的1起案件被评为2021年度全国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1起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相关经验做法和行政检察理论文章多次在《检察日报》刊发,参与申报的《行政检察听证实证研究》课题被最高检立项。
人民情怀:办案就是办人生
“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就是为涉案群众的人生做好保障。” 房伟对笔者讲述了一起历时4年的行政处罚纠纷监督案办理过程。
2013年,因某县级市某合村并城建设项目施工,毛某按要求将郑某部分房屋设施推倒。郑某报案后,派出所受理该案,认为毛某故意毁坏财物,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毛某申请行政复议,复议维持行政处罚决定。毛某不服,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驳回毛某的诉讼请求。二审、再审法院均维持原判。毛某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受理该案后,房伟组织干警对案情进行调查核实,认为,案涉合村并城改造项目是由该市政府主导实施的行政行为,毛某实施的拆除行为是在政府主导下强制拆除行为的一部分,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该市政府承担,而非毛某个人承担。案件证据不能证明其具有损毁公私财物的主观故意。同时,行政处罚办案期限明显超期。最终,经郑州市检察院提请抗诉、河南省检察院抗诉,河南省高级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依法对该案予以改判,撤除案涉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
“整个案件历时四年多,当年这个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对毛某的日常生活影响太大了。”房伟谈到办理此案的感想时说到。“我们是守护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可能在别人眼中这仅仅是万千案件中的普通一件,但是对于当事人来说,这起案件就是他人生中的大事。我们把小案办好,就是把群众生活大事办好,我们的工作才能让群众真正体会到公平正义。”
融入大局:在履职中护航民企发展
“我的办案经验,就是在法律政策范围内,多想一层、多问一句、多走一步”。房伟的这种精神,在一起涉民营企业行政协议纠纷监督案件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河南某置业公司于2011年12月与郑州某技术学院签订《校企合作协议》,约定某技术学院提供相应区域,由置业公司建设和运营项目营销展示中心及校企合作实习中心;协议签订后,置业公司依约出资承建房屋,并占有使用,但未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后因相关项目建设,郑州某区征收办对校企合作所用地块予以征收,并与该学院签订了《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置业公司知悉后,认为补偿协议中的房屋和装修补偿及附属物补偿款共计263.7万元应该归置业限公司所有,提出仲裁申请。郑州仲裁委员会裁决确认房屋和装修补偿及附属物资补偿款共计251.7万元归该置业公司所有。其余的各项补偿费共计11.9万元归学院所有。区房屋征收办不认可,解除了案涉补偿协议。置业公司诉至法院,区法院一审驳回置业公司的诉讼请求。置业公司上诉和申请再审均被驳回。置业公司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经过调查核实,房伟和承办检察官摸清了本案矛盾根源:学院以自己具有涉案房屋土地使用权,补偿款理应归属于学院;置业公司则认为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对其负责出资承建并占有使用的房屋拆迁的补偿;区征收办认为目前没有达成三方协议无法分配补偿款。“案件既存在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相交织的一面,还涉及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各方当事人的利益诉求相差较大,我们就本案组织公开听证会,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争取化解矛盾纠纷。”听证会上,房伟深入释法说理,三方当事人对检察机关的和解意见表示认同,当场达成和解协议并签字确认,让这起涉及200多万补偿款、6年未解决的案件彻底化解,实现了多赢的办案效果。
担当作为:敢啃办案中的“硬骨头”
“房伟在工作中,不仅善于谋划,而且敢打硬仗,在他领导下,郑州市的行政检察工作始终位居全省前列。”河南省第七检察部主任王和平这样评价房伟。
2014年7月,某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某村44余亩基本农田以及近10亩的其他土地修建机动车检测站。相关部门对该公司作出限期拆除建筑物、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区分管部门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区法院认为该行政处罚不属于管辖范围不予受理,违章建筑违法状态持续多年存在。
“该案非法占地面积大、时间跨度长、背景复杂,办理难度很大。” 房伟和办案人员调查核实了解到,该区作为经济先行区,由于一些客观原因,相关职能部门的法律地位、权力责任尚存在不明晰不完善等问题。在特殊的历史背景因素下,案件解决面临重重难题。对此,房伟指导区检察院分别向区主管部门和区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并在最高检第七检察厅和省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的联合指导下,主动协调召开座谈会,研判、制定解决途径,同时加大对行政相对人的释法说理工作力度。最终,违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造物被彻底拆除,农田复垦到位。随着今年春天的到来,如今的农田麦苗长势喜人。
多年来,房伟先后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河南省检察系统先进个人、郑州市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带领的团队被省院授予“集体二等功”“优秀办案团队”。在工作“求极致”的道路上,房伟还将不断进取,不断求索!
原文链接:http://www.ha.jcy.gov.cn/dwjs/jcfc/202307/t20230728_58660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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