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门外汉到行家里手

时间:2023-08-31 来源:宁夏纪委监察网 作者:佚名

  “你们先走,剩下的材料我再仔细看看。”夜深了,福建省寿宁县监委委员、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叶武一个劲儿催促同事们赶紧下班,自己却继续挑灯夜战。在纪检监察办案一线工作10年,他办理了百余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不论涉案人员职务高低、涉案金额多少,他都以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对待每一起案件,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2022年12月,叶武被评为福建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

  “纪检监察工作不仅涉及大量党纪法规,更涉及各行各业的专业知识,每查办一个案件,我们都要努力从‘业余’走向‘专业’,从‘门外汉’转变为‘行家里手’。”叶武说,即使工作再忙,他也常常挤出时间,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及案件相关知识,不断补足自己的短板弱项。

  2019年,寿宁县纪委监委收到县委县政府移交的相关部门监管不力导致某公司违规生产“地钢条”的问题线索,叶武被指定为案件负责人。该案涉及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等多个单位,点多面广,涉案人员多,案件调查面临重重困难。

  “‘能评’工作的流程和要求是什么?‘地钢条’的甄别标准是什么?”叶武说,只有学透相关专业知识,才能看得懂、理得清案件相关情况,掌握审查调查主动权。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他一边调取案件材料、走访当事人,一边认真梳理学习企业“能评”“安评”“环评”“项目备案”等工作流程及钢铁制造行业相关政策法规,还常常向专业人士请教,终于厘清了各责任单位负责人、经办人应当承担的责任。最终9名责任人被问责,该案顺利办结。

  “审查调查谈话如果一直硬杠,谈话对象大都会抵触、对抗,我们要掌握尽可能多的外围证据,一旦找到突破口,后续的问题就好解决了。”这是叶武在长期办案过程中总结的经验。

  有一次,叶武带队办理寿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原站长韦某涉嫌受贿案。该案涉及工程项目多、时间跨度大,涉案金额高,且涉案对象拒不配合审查调查,案件调查一度进展缓慢。

  韦某到案后,一直态度蛮横,只交代一些轻微违纪问题,对涉及受贿犯罪的行为一概矢口否认:“违规报销和超标接待的事情,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其他的不用再来问我。”

  叶武带领同事们通过外围调查,发现韦某曾经收受一笔20万元的贿赂。在后续谈话中,韦某得知该笔贿赂已达到受贿罪第二档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标准,心理防线瞬间崩塌,便主动交代了自己其他违纪违法事实。最终,韦某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索贿受贿57.9万元被开除公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叶武常说:“办案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查办案件不能‘一处了之’,更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每办理一起案件,叶武都会认真剖析发案特点,深挖案件背后隐藏的行业性、领域性、系统性漏洞,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

  2021年,寿宁县组织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叶武作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组织开展了“全覆盖”“拉网式”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过程中,他发现寿宁县粮油工业公司徐某、寿宁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城关分公司张某、周某等3人利用职务之便,使用粮食储备库机械设备,有偿承担中标企业储备粮入库装卸工作,从中谋取私利,给公司造成损失。最终,徐某等3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并向寿宁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补缴机械设备使用费和电费。

  案件办结后,叶武深入查找分析案件背后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指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在机械设备使用及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向该公司制发了监察建议书。(通讯员吴文沁)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jy/qlkm/202308/t20230821_7632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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