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纪时评:一记记警钟可否让你受到警示震慑和教育

时间:2023-11-30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实现不敢腐,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只要谁敢搞腐败,就必须付出代价。一棵参天大树,如任蛀虫繁衍啃咬,最终必会逐渐枯萎。”“惩治腐败这一手必须抓紧不放、利剑高悬,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要深入剖析严重违纪违法干部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

  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推进反腐败斗争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坚决惩治腐败作为党自我革命必须长期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强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十年磨一剑。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成效显著,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遏制增量、清除存量的任务依然艰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明确提出,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更加有效清除存量。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的代言人、代理人,坚决防止政商勾连、资本向政治领域渗透等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反腐败永无止境。

  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我们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将长期存在,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将长期存在。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

  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今年1 月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中管干部 54人、厅局级干部2480人、县处级干部2万人、乡科级干部6.5万人……处分人数40.5万人。这一长串数字发人深省,每一个数字背后,都是一个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警钟长鸣,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真正感受震慑、得到警示、接受教育。

  1937年10 月10 日,毛泽东就抗日军政大学第六队队长黄克功因逼婚未遂开枪打死陕北公学女学生刘茜一案,写信给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雷经天。信中指出:“黄克功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他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的人。因此中央与军委便不得不根据他的罪恶行为,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当此国家危难革命紧张之时,黄克功卑鄙无耻残忍自私至如此程度,他之处死,是他的自己行为决定的。一切共产党员,一切红军指战员,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戒”。

  肖玉壁1933年参加革命并加入中国共产党,身上几十处枪伤,为革命作出过贡献。1937年其担任清涧县张家畔税务分局局长,利用职权先后用多收少报、不记账等方式,贪污公款3050元,并将一部分交给国民党军内蒙古独立旅旅长合谋招募新兵,企图背叛革命。在案发前,肖玉壁生病住院期间,毛泽东曾到医院探望。病愈后,他摆老资格,不服从组织分配,毛泽东亲自做了工作才上任。1941年,肖玉壁被判处死刑,写信给毛泽东求情。毛泽东公正无私、坚持原则,表示“这次和上次(黄克功)一样,我完全拥护法院的判决”。

  1938年10月14日,毛泽东在第六届中央委员会扩大的第六次会议上指出,共产党员在政府工作中,应该是十分廉洁、不用私人、多做工作、少取报酬的模范。共产党员在民众运动中,应该是民众的朋友,而不是民众的上司,是诲人不倦的教师,而不是官僚主义的政客。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应该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而应以个人利益服从民族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自私自利,消极怠工,贪污腐化,风头主义等,是最可鄙的;而大公无私,积极努力,克己奉公,埋头苦干的精神,才是可尊敬的。

  正因为我们党当时对腐化分子坚持零容忍,公开枪毙了为革命做出过一定贡献的黄克功、肖玉壁,发挥了极大的震慑作用,使共产党员和红军指战员受到了真正的警示教育,才有效防止出现第二个、第三个黄克功、肖玉壁。诚如毛泽东在1940年2月1日发表《团结一切抗日力量,反对反共顽固派》演讲中所说的那样:“陕甘宁边区是全国最进步的地方,这里是民主的抗日根据地。这里一没有贪官污吏,二没有土豪劣绅,三没有赌博,四没有娼妓,五没有小老婆,六没有叫花子,七没有结党营私之徒,八没有萎靡不振之气,九没有人吃摩擦饭,十没有人发国难财。”1941年9月10日,毛泽东在《反对主观主义和宗派主义》一文中,把这种现象总结为:“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这两者都不可少。”

  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警示和教育作用,是我们党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一贯做法,其目的就是要让广大党员干部看到违纪违法,搞贪腐行为,所付出的纪法代价。在震慑、警示中接受纪法教育,从而达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的。党的十八大以来,十年反腐利剑高悬,查处了那么多腐败分子,不间断地曝光了那么多典型案例,深刻剖析了那么多典型案例,确实发挥了很好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

  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持续加压,始终保持零容忍震慑不变、高压惩治力量常在,坚决惩治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者。把不敢腐的震慑力、不能腐的约束力、不想腐的感召力结合起来。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不敢腐的敬畏、不能腐的清醒、不想腐的自觉,始终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警钟长鸣!一记记警钟可否让你受到震慑、警示和教育?难道声声警钟真的敲不醒执迷不悟的你?(纪轩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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