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大数据碰撞出更多监督实效

时间:2023-11-30 来源:宁夏纪委监察网 作者:佚名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飞速发展,纪检监察机关利用其客观性强、关联度高、可预测性等特征,积极推动大数据监督与纪检监察工作深度融合。比如,天津市滨海新区纪委监委在加强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建设的同时,开发“滨海新区基层事权监督平台”,实现两个监督平台同步运行、深度融合、一体推进;江苏省苏州市纪委监委将“互联网+”经验运用到巡察监督,实现诉求即达,问题即办,把问题从群众“指尖”一键传送至巡察工作人员的案头……大数据监督在破解基层监督难题、提升监督质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各地实践来看,用好用活大数据监督平台,把群众关心关注的事从“幕后”搬到“台前”,在实现公开更透明、监督更有效的同时,能够进一步拓宽群众主动参与监督的渠道,促进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的贯通融合。与此同时,通过大数据“监督网”过滤筛查,依托大数据平台破除信息孤岛,可汇聚起监督数据“河流”,横向扩大监督幅度,纵向掘进监督深度。

  充分发挥基层大数据监督的“潜力”,提升“算力”是关键。以“算力”补充“人力”,进一步打破信息孤岛,通过智能化碰撞分析数据信息,从而及时发现潜在的问题。在持续丰富拓展大数据“资源池”的同时,以算力提升为手段自动关联问题线索处置、案件办理、廉洁从政从业等数据,实现自动分析、数字碰撞,为提升监督质效提供大数据支撑。从“瞪大眼睛查”到“数据碰撞算”,进而让更多违纪违法行为在大数据“碰撞”下现形。

  值得注意的是,大数据监督和传统的监督手段各有所长。只有坚持“大数据”和“大脚板”并重,既以智慧数据促进监督治理,用科技发现问题,又坚持一线工作法,用脚步丈量民情民意,获取第一手资料掌握真实情况,才能让线上线下“双擎发力”,持续推动监督效能的提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杨栋灿)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jy/lzsp/202311/t20231123_7991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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