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工作现代化的要义解读
□黄文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杂志总编辑)
“奋力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政法工作提出的重大原创性命题。政法工作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政法工作现代化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有力推进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力保障了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
一、坚持以党的绝对领导为最高原则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直接关系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方向、前途命运、最终成败。在法治领域,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中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的最大区别。党的绝对领导是政法工作现代化的最高原则和最大优势。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必须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决反对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观念。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根本立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政法工作的根本宗旨和优良传统,是政法工作现代化的根本立场和底层逻辑。从民主维度看,人民群众是政法工作的力量源泉,要把群众路线贯彻到政法工作全过程,探索一种以人民为主体的政法工作运行模式,让人民群众成为政法工作的广泛参与者。从民意维度看,要坚持人民意志至上,保证立法、执法、司法、纠纷解决等工作充分反映民情、体现民意、集中民智,让人民群众成为政法工作的最高决定者。从民权维度看,要坚持以保障人民权利为根本目的,从更广范围、更高标准、更强力度依法保障人民权利,让人民群众成为政法工作的最大受益者。从民心维度看,要坚持把深入民心、赢得民心作为为努力方向,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政法工作成效的根本评价标准,让人民群众成为政法工作的最终评判者。
三、坚持以中华法律文明为文化根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政界到学界对中华传统文化的态度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不再视为是构建中国现代法治的绊脚石,而是中国现代法治成长的沃土和根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第二个结合”,即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又一次思想解放运动。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必须坚持扎根中华法律文明传统,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创造中华法治文明新辉煌,构建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抓前端、治未病”“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等重要思想,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预防性治理思想的创新性发展。古代先贤把治病于未病、治乱于未乱当作国家治理的最优策略。《黄帝内经》曰:“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道德经》言:“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指出:“古人说:‘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我国有14亿人口,大大小小的事都要打官司,那必然不堪重负!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政法实践中的诉源治理、警源治理、访源治理,体现了这种预防性治理、源头性治理的理念。
四、坚持以上下双向互动为推进路径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那样,中国的法治化进程,既不是英、美、法等西方国家自下而上的社会演进模式,也不是新加坡、韩国、日本等国政府自上而下快速推动的模式,而是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双向互动推进的模式。政法工作现代化必须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相结合,既要加强政法领域改革的顶层设计和长远规划,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又要充分调动基层探索的积极性、能动性、创造性,真正让基层创新潜能充分释放、让群众智慧火花充分迸发。
五、坚持以高远价值目标为价值追求
中国式现代化提出了比西方式现代化更高远的价值目标,如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政法工作现代化追求比西方执法司法工作更高远的价值目标。比如,政法机关所要维护的法律秩序,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稳定的、连续的、可预测的秩序,而是一种更高境界的社会秩序,即和谐的、团结的、富有活力的秩序。又如,政法机关所要维护的法律正义,不仅仅是通常意义上的程序正义、实体正义,而是一种更高水平的复合型正义,即够得着、看得见、听得懂、来得快、能兑现的正义。
六、坚持以现代科技应用为基本动能
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机关坚持把制度优势和科技优势结合起来,加快政法领域现代科技应用,开辟法治建设新领域新赛道,塑造法治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在互联网司法、智慧法院、智慧警务、数字检察等领域已居世界前列水平。政法领域的现代科技应用,具有化不知为可知、化不能为可能、化不行为可行的强大力量,正在开辟万物皆可连通、万物皆可共享、万物皆可复制、万物皆可监控、万物皆可计算、万物皆可智能的未来法治新图景。现代科技在法治领域的应用,将破解千百年来制约法治理想实现的一系列难题困境。比如,“命案必破”是中国自古以来的司法理想,但“命案必破”曾是一个很有争议的口号。在科技落后的条件下,片面追求命案必破,容易出现诱供逼供,导致发生冤案错案。现在,在现代科技赋能下,再加上政法体制优势,“命案必破”正在成为一个能够实现的理想。去年公安部介绍,全国现行命案破案率达99%,中国长期处于全球命案发案率最低的国家行列。
七、坚持以提高涉外法治工作能力为紧迫任务
政法机关是涉外法治建设的主力军和先锋队。政法工作现代化最为紧迫的任务之一,是提高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能力,增强国际法治和安全事务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做到国家利益拓展到哪里,安全保护和法治服务就跟进到哪里。要加快推动政法工作力量走出去,加强国际执法司法合作,切实维护中国海外机构、企业和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加强涉外司法、仲裁、调解机构建设,提高涉外案件裁判水平,打造一批有国际美誉度和公信力的司法、仲裁、调解机构。要加快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推荐工作,推举更多优秀法治人才到国际组织特别是国际仲裁机构、国际司法机构任职,让国际法治舞台上有更多中国面孔、中国声音、中国元素。要更好肩负起国际法治公共产品供给者的重任,积极参与和引领国际规则制定,推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推动构建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目标的国际法治体系。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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