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 | 伪造“批准书”终现形
“毕某开605元,李某发313.66元,武某翠104.55元……”近日,姚安县光禄镇福光村委会会议室内座无虚席,随着主持人一户户念到名字并将现金递到群众手中,现场群众脸上露出了笑容。
这件事还得从一次监督检查说起。
此前,姚安县纪委监委在光禄镇开展监督检查走访群众时,有数名群众反映:“我家在村上已按规定办理过建房手续,现在房屋建好了,却被相关部门告知信息无法查询,不能办理房产证。这事你们管吗?”巧的是这些群众都是来自同一个村——福光村。
“同样的问题在一个村接连出现,这个村可能存在违规审批建房用地的问题。”经验丰富的纪检监察干部分析道,随后,姚安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就此开展调查核查。
调查组通过实地勘察、查阅资料、入户走访,发现村民反映的问题都集中在一份《农村村民建设用地批准书》上。这份批准书看似合法合规,每一份上都有各级的审批手续且都盖有公章,但仔细一比对,有13份批准书上的字迹完全一模一样,就连审批文号都一样,这立即引起了调查组的怀疑。
“如果这些建房审批表是假的,那么究竟是谁私自伪造这么多份公文?”经过多方了解,调查组将嫌疑人锁定在时任福光村土地管理员武某某身上,于是找到武某某进行谈话。
“你们村建房审批手续是你发放给村民的?”
“是的,是我发放的。”
“那你有没有按照正常程序报县级部门审批?”
“批了,我都是按规定程序做的,都盖了章的。”
“你有没有向群众收取过费用?”
“没有。”
面对调查组询问,武某某言辞凿凿。
随即,调查组将几份不同户主但“一模一样”的《农村村民建设用地批准书》放在武某某面前,武某某当即脸色大变。
调查组立即追问,“那请你解释一下,为什么这些审批表上的文号和字迹一模一样,且在系统里面查不到。”
当调查人员把证据摆在面前,武某某如实交代了自己伪造国家机关公文骗取村民耕地占用税的问题。
“怪我太贪心和自以为是,才动起了歪心思……”
原来,武某某利用职务之便留存了一份盖有公章和留有文号的空白《农村村民建设用地批准书》,进行彩印并伪造审批内容后发放给有建房需要的村民,同时从中骗取耕地占用税。
经查,武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伪造《农村村民建设用地批准书》的方式,骗取村民“耕地占用税”1万余元。
随着调查的深入,还发现了武某某曾两次制作虚假申报材料骗取国家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最终,武某某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针对该案暴露的问题,姚安县纪委监委及时向相关部门下发纪检监察建议和督办函抓好整改,结合清廉村居建设,完善相关制度,用好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三员”、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以有力监督守护民生福祉。同时,深入开展“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今年以来,共查处村级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56件56人,立案43件4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件38人,批评教育13件13人。(姚安县纪委监委 甘晓丽 || 责任编辑 王文锦)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xinfangjubao_1204/1250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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