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开展案件质量“体检” 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这个案子处分决定未向本人宣布。”“这个案子处分决定签写不规范,未每页签字捺手印。”“这个案子书证调取存在不规范,入党志愿书未注明出处且缺少接收人签名……”石台县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组对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2022年度以来办结的92件案件评查后,面对面、点对点地指出了案件存在的问题。
近日,石台县纪委监委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严格进行案件质量“体检”,及时精准发现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边评边训、以评促改、以评促干,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切实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质量整体提升,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此次案件质量评查由案件审理室会同县直纪检监察工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以实地查阅案件的方式开展,案件类型涉及四种形态处理的案件,阅卷共计201册,其中信访件35册。从评查结果来看,第二、三、四种形态处理的案件质量较为平稳且略有提升,但第一种形态处理的案件特别是少数查否的信访案件,程序手续方面问题较为集中。
今年以来,石台县纪委监委严格审核把关案件质量,树立“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加强审查调查室与审理室的沟通协作,对争议问题和疑难复杂案件及时讨论研究、充分论证,切实做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实现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有效结合。
“我们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主动与检察机关对接,以召开案件会商会、案件论证会等方式,及时化解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证据把握等分歧,避免因沟通不充分导致诉后退查等情况发生。”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介绍。
“下一步,石台县纪委监委将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深入开展案件质量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一体推进日常评查、全面评查和专项评查,做深、做实、做细评查‘后半篇文章’,深化评查结果运用,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以评促改、以评促优、以评促规范作用,以‘审理之为’助推案件高质量发展。”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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