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靶向监督促村集体守好钱袋子

时间:2023-12-28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在本次专项治理活动中,发现你村以经营支出名义支付应该由建筑承包商支付的个人所得税,侵害村民集体利益,请立即整改。”前不久,海曙区纪委监委联合海曙区农业农村局开展村经济合作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地走访抽查全区177个村经济合作社,对相关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

  村经济合作社作为承载集体经济运行的重要载体,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保证。海曙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村集体资产管理、使用、经营、分配、监督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推动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廉洁运行。

  该区纪委监委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区审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全区村经济合作社管理运行情况进行专项调研,发现部分村经济合作社存在村级集体资金使用不合规不合理、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等方面问题,为合作社规范提升、靶向开展专项整治找准发力点。

  根据梳理排查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区纪委监委推动区农业农村局制定出台《2023年海曙区村经济合作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聚焦村经济合作社运行、村经济活动、集体资产管理、合作协议履行等群众关切的问题,督促各镇(乡)街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同时,该区纪委监委进一步完善“室组地”协作联动机制,在原有四个区域协作片区基础上,建立“委领导班子成员+委机关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镇(乡)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四位一体的协作片区,由相关“室”牵头抓总,“组”充实力量,“地”攻坚突破,有效弥补基层监督力量不足“短板”,破解村里“熟人”监督人情干扰问题。

  “我们以‘室组地’联动模式,通过走村入户、查阅账册、个别访谈等方式,发现有部分村经济合作社存在集体资金使用方面问题。”监督检查组工作人员分析,这类问题暴露出有的村干部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对相关政策制度把关不严。

  针对上述问题,区纪委监委制定监督摸排清单,对全区各村经济合作社的非生产性支出情况进行排查,并督促相关部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我们还在全市层面率先提出‘提级监督’做法,对集体‘三资’规模、信访问题、廉洁履职等指标进行综合研判,每年确定若干个‘一肩挑’人员作为提级监督对象,采取由区纪委区监委直接听取报告、约谈提醒、监督执纪、问题督改、实地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村经济合作社主要负责人监督力度。”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

  乡村振兴涉及项目多、资金多,如何确保监督精准高效?该区纪委监委在基层监督数字化改革的驱动下,不断深化基层公权力监督。以《海曙区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为基础,积极建设基层公权力监督平台,设置全流程审批运行、监督一点通、大数据预警三个子平台,同时紧盯村务运行的“人、财、事”重点,梳理群众关心关注的集体“三资”、印章使用、工程项目等小微权力事项并开设对应功能板块,推动实现监督看得见、权力管得住。如今,海曙区许多村社都可实现每一笔村级财务支出的时间、地点、具体类目和金额数据实时在线查询,村务监督更加公开化、透明化。

  截至11月底,前期排摸发现的243个问题,已经整改完成225个,完善制度2个。海曙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巩固专项行动整改成果,坚持监督、整改、治理一体贯通理念,以监督促进整改、完善治理,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纪法保障。

  (宁波市海曙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jiandujiancha/202312/t20231218_213135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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