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报评论 | 正风肃纪护航乡村振兴

时间:2023-12-28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近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加强作风建设,大兴调查研究,顺应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社会发展规律,把握好工作时度效。日前,湖南、福建、贵州等地通报了一批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为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坚强保障。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宏伟蓝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指出,积极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看住国家资产、集体财产,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把蓝图变为现实,需要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作保障。今年2月,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坚决纠治一切影响中央政策落实的突出问题,坚决惩治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责任感,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再接再厉,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阶段性成果。

  以精准监督护航乡村振兴,推动惠民富民政策落实、规范基层权力运行。随着共同富裕、乡村振兴扎实推进,一系列惠民富民政策颁布实施,一大批资金项目投入“三农”各项工作。要强化政治监督,围绕党中央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政策落实落地。从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出发,加强日常监督、及时开展专项监督,为强村富民、优化公共服务等提供有力保障。在更大范围内整合运用基层监督力量,加强与财政、农业农村、审计等部门协作,开展交叉巡察、巡审联动,凝聚工作合力。着力纠治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纠治“翻烧饼”、换频道,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让群众知道有监督、参与监督,不断以正风肃纪新成效赢得广大群众信赖和支持。

  严肃查处、坚决惩治乡村振兴领域“蝇贪”“蚁腐”,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当前,乡村振兴领域“微腐败”存量尚未清除,隐形变异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将“黑手”伸向乡村振兴领域,有的骗取套取、截留挪用惠农补贴资金,有的在工程建设中搞暗箱操作、权钱交易,还有的把村集体“三资”当成“摇钱树”……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要切实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传递下去。定期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回头看”,对新增问题线索严查速办、动态清零,加大线索存量处置力度,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推动加大对“村霸”“街霸”“矿霸”等整治力度,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对于典型案例,要坚持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对损害群众利益者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把乡村振兴领域正风肃纪反腐成果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促进基层治理提质增效。护航乡村振兴,既要精准监督、查办案件,也要针对发现的问题,扎实做好整改,形成“发现、整改、检视、完善”的监督治理闭环。查办案件后,要深入查找在思想认识、责任落实、工作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梳理完善基层党建工作清单、小微权力廉政风险清单,由点及面推动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切实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和监督虚化、弱化问题,促进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对于体制性障碍、制度性漏洞,要积极建章立制、持续完善制度,推动形成维护群众权益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廉洁文化教育、引领和浸润作用,做实做细警示教育,推动广大基层干部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形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韩思宁)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yunjishiping_1222/1253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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