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检察榜样 “双先”代表】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渭源县检察院蒲汉杰

时间:2024-04-19 来源: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建设有新加强,服务中心大局有新突破,检察业务工作有新进展,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甘肃省检察院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经“两审三公示”,对2018年以来工作表现优异的18个“全省先进检察院”、32个“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40名“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2月27日,全省检察长会议对全省先进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个人(简称“双先”)代表进行了表彰。让我们通过其中的部分代表来了解身边的检察榜样!

  “益”往无前

  公益诉讼路上的追光者

  蒲汉杰,中共党员,现任渭源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被定西市检察院多次评为先进工作者,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嘉奖1次,先后被评为渭源县 “十佳优秀政法干警”“全县优秀共产党员”“定西好人·法治(平安)卫士”“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

  

  务实厚德,做队伍建设的“带头人”。作为第二检察部负责人,他在办案中总是身先士卒,主动承担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2018年以来共办理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190件,督促相关部门拆除侵占河道违法建筑568平方米,拆除洮河养鱼网箱 407格,恢复水域面积约26亩,督促自然资源、税务部门催缴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5590万元,督促征缴拖欠人防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04万元。

  

  创新实干,做公益诉讼的“排头兵”。2019年,蒲汉杰率先在全市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向渭源县教育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该案被省检察院评选为甘肃省2019年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入选2019年度全国检察公益诉讼十件优秀案例之一,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十大优质案件”。

  镌刻初心,做检察工作的“宣传员”。办案之余,他积极参与法治宣传,先后参与制作新媒体作品和撰写宣传报道42 篇,被各级媒体采用38篇,撰写调研文章10篇。2020年10月,蒲汉杰配合最高检与甘肃省检察院联合开展的第48次“走近一线检察官”微直播活动,与县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一同开展整治情况检查,集中完成“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反馈工作。此次直播活动总阅读量达5000万次,讨论量达102.8万次。

  


原文链接:http://www.jcy.gansu.gov.cn/info/1098/336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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