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法庭判调相宜 突显质效速度

时间:2024-04-20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为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将司法服务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10月31日,红桥法院民三庭法官选取与群众紧密相关,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走进和苑社区,推动矛盾源头化解,让群众在家门口“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

  在一起租赁合同纠纷中,被告在原告退租后迟迟未能退还押金,双方就押金问题争执不下。而在另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中,保险公司与司机就停运损失究竟应该由谁来赔偿看法不一。庭审中,原、被告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承办法官抓住纠纷症结,依法分配举证责任,采取“背靠背”调解,顺利审结了这两起纠纷。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与当事人进行交流,耐心答疑解惑、释法说理,就地开展普法宣传。把法庭搬进社区,不仅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是法院贯彻能动司法理念的生动体现。

  下一步,红桥法院将继续践行“抓前端,治未病”理念,从“小切口”解决群众关切的民生问题,让司法更“接地气”,不断释放审判诉源治理与普法教育功能。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11/id/76239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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