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度勾画数字赋能新路径
数字检察以其强大的数据处理、智能分析和跨域协同能力,为“四大检察”融合履职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近年来,江苏省苏州市检察机关在数字模型构建、统筹监督、技术支撑等方面持续发力,目前已在全市应用模型40余个,监督成案1100余件。
坚持“三个统筹”强化数字检察工作推进。一是理念统领。苏州市检察院于2021年10月成立大数据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由检察长任组长,2022年调整为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数字监督工作开展。结合苏州实际围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等多维度勾画数字赋能检察现代化建设路径,深化数字革命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二是机制统管。苏州市检察机关建成“专班+专项+专人”工作模式,统筹推进数据资源目录式管理,数字监督模型清单式管理,数字监督线索闭环式管理,在数字监督案例挖掘提炼、思路验证分析、模型孵化构建、线索办理跟踪、类案延伸治理等方面凝聚合力。三是平台统建。围绕构建“数字监督、数字管理、数字服务”三大体系,统筹推进平台共建、通道共享、能力共用。目前已建成全市统一的数字监督平台,具备大数据交换存储、加工处理、分析应用、安全防护等四大能力体系。
把握“三个环节”激发数字模型转化活力。一是数据集中管理。苏州市检察院成立数字办负责数据资源统一管理,两级院业务部门侧重数据获取和数据应用的良好数据运行生态,实现对检察数据、政法数据、政务数据、互联网数据等各类数据资源的统一调度、集中管控、全面共享。积极发布数据资源,引导检察官从现有数据资源出发探索模型构建。目前全市共归集政法、政务、互联网数据约5000万条,与近40家机关单位建立数据共享机制。二是模型集中管理。市院通过指导结对共建等方式发挥各基层院能力优势,提高模型转化成功率。持续深化“条线业务把关,数字办整体评估”制度,市院数字办通过重点环节的深度介入,统筹模型建设应用。例如,在创意环节,全面了解模型主要思路、目标问题和条线意向,反馈优化建议;在评审环节,对模型逐个评估、去重取精,确定拟转化实施的模型清单和推进院,以应用评审会抓实模型出入口;在转化环节,全程负责模型研发,动态评估线索推送准确率,迭代式推进模型完善。三是线索集中管理。构建数字办统一推送数字监督线索、业务部门实际开展个案监督或部署专项监督的良性互动机制。确定专人管理线索制度,形成数字办管理全市(全院)线索、业务部门管理本条线(本部门)线索、检察官跟进具体线索的联动范式,基层院定期上报数字监督线索的成案情况、延伸治理情况等。建设能够对线索移送、处理、反馈等线索流转全生命周期进行跟踪、预警、督办的流程管理功能,实现监督线索集中管理和跟踪。
聚焦“三个重点”拓宽数字监督实战实效。一是深度挖掘自有数据。苏州市检察院创新数据挖掘应用手段,在刑事监督、行刑衔接等方面重点突破。如运用刑事判项监督模型深度挖掘刑事裁判文书信息,推送线索经核查确为错判案件87件,支持抗诉和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1件。运用刑事数据构建非法存续营业执照监督模型,督促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吊销营业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手段依法对180多个市场主体进行处理。二是用足用好民事数据。当前,苏州市检察机关的数据优势主要在于民行裁判文书,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监督视野,构建破产领域的全链条监督,挖掘出普通债权的虚假申报线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3件。拓展破产后“限高”跟进监督,发出27份检察建议,帮助50余名企业家撤下负面标签。此外,还构建了套取执行分配虚假诉讼监督模型、执行和解异常逆向查破虚假诉讼类案监督模型、主体资格瑕疵类案监督模型等“小专精”的监督模型。据统计,数字监督模型为民事检察监督提供了约49%的线索。三是定向突破外部数据。苏州市检察机关以数字手段延伸监督触角,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环境污染治理及其他诸多社会关切领域的法治建设。如面向互联网汽车租赁等数字经济新业态,构建网络预约共享汽车安全隐患整治监督模型,整合自有数据、企查查平台数据,定向获取交通运输局和公安机关数据,通过要素筛查、数据碰撞、数据比对,在共享汽车、网约车领域得出4类监督线索。依托模型推送线索,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和行政检察融合履职,共发出6份检察建议,督促属地政府落实备案制度、清理僵尸汽车、消除安全隐患,推动15家企业、52辆汽车新增备案,注销问题企业14家。
(作者单位: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404/t20240424_6525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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