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2021-03-01 来源:重庆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按:为了防御雷电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重庆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市政府修订颁布了《重庆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渝府令第327号,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办法》内容,正确理解执行,现对《办法》内容作出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国务院先后取消了“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单位资质认定”、“防雷产品使用备案核准”、“防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防雷产品测试”等各项行政许可及非许可事项,同时优化了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程序,实行防雷装置检测市场化,调整了防雷安全监管职责,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2017年10月,国务院对《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防御雷电灾害相关条款作了修改,对防御雷电灾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因此,市政府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重庆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对现行《重庆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防御雷电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关于雷电监测、预警与发布
一是强调了雷电监测和预报预警基础业务体系建设;二是细化了雷电监测及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三是对划分雷电灾害易发区域,统计分析雷电活动、灾害发生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等做了规定。
(二)关于雷电防护装置安装与维护
一是明确了安装范围及要求;二是对防雷产品质量、防雷装置设计与施工要求作出规定;三是明确防雷装置所有权人及管理人是防雷装置日常维护的主体责任人,并对日常维护作了具体要求。
(三)关于防御雷电灾害重点单位及其管理
一是明确了防御雷电灾害重点单位范围;二是要求重点单位从加强管理、建立制度、明确机构或人员、保障经费等方面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三是明晰了重点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应当履行的具体职责;四是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
(四)关于雷电天气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响应与处置措施
一是列举了可以采取的应急措施;二是明确了如何按程序启动应急预案;三是规定了有关单位和个人应配合应急处置、协助灾害调查及鉴定。
(五)关于监督管理
一是明确了气象主管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二是明确规定了检测单位资质管理及检测行为要求;三是规定了检测信息的录入职责;四是加强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的信用监管;五是强调了行业自律,进一步规范行业行为。
三、相关政策的查阅途径
可以通过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市司法局网站、市气象局网站查询。

  文件原文链接:

  http://www.cq.gov.cn/zwgk/fdzdgknr/lzyj/zfgz/zfgz_52609/202001/t20200119_4779095.html


原文链接:http://sfj.cq.gov.cn/zwgk_243/zcjd/202003/t20200331_68692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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