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司法厅扎实推进财会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时间:2024-06-06 来源:司法部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及司法部工作要求,高质量开展好司法行政财会监督工作,辽宁省司法厅立足法定职责,夯实监督基础,创新工作举措,扎实推进财会监督工作提质增效,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转移支付资金规模和执行率实现逐年稳步增长,为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以完善制度机制为保障,夯实财会监督工作基础。坚持依法依规开展监督,先后出台《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方案》《关于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转移支付资金执行工作考核办法》《转移支付资金工作规程》等文件,为财会监督提供有力制度保障,进一步推动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发展。同时,积极构建司法行政财会监督联动机制,在横向上加强与各级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沟通协作,推动形成了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监督合力;在纵深上压实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监督主体责任,形成了上下联动、各司其职的司法行政机关财会监督格局。

  以创新开展交叉互检为手段,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监管。为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和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率,辽宁省司法厅创新监督检查模式,今年2月起,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财会监督交叉互检工作,建立起财会监督专业人才库,组成5个检查组,随机抽取了42个县区司法局,通过调阅档案资料、核实财务账目、听取汇报、现场实物盘点等形式,对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过程、无死角地检查。4月28日,召开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财会监督工作会议,通报交叉互检结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落实长效机制,推动解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工作中的沉疴旧疾。

  以考评结果运用为导向,规范资金运行长效管理。辽宁省司法厅高度重视财会监督工作成果运用,将监督结果与绩效考评挂钩,探索建立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将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纳入全省年度地方绩效目标考评;与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挂钩,对使用率不高的地区,削减分配额度,倾斜于执行好、管理优的地区,将首轮检查结果作为2024年第二批次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依据。同时,建立财会监督检查常态化、全覆盖机制,今年11月拟完成第二轮交叉互检工作,对连续两年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果不好的地区减少当年分配额度,统筹用于全省资金分配,推动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更合规、更有效、更安全。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qt/fzgzzbcw/202406/t20240604_4999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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