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监察委员会的历史沿革
上海市监察委员会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多个时期,其中主要经历了以下重要节点:
1、早期阶段:根据1955年3月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通过的《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督委员会的决议》,1956年8月决定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在这一背景下,上海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改为中共上海市监察委员会。
2、监察委员会的演变:1959年1月,市监察委员会改为中共上海市委监察委员会。同年2月,按照中央指示,市委增设了经济计划委员会、工业生产委员会、基本建设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等。这些委员会连同后来成立的科学技术委员会,都是一套机构、两块牌子,既是市委的工作部门,又是市人委的工作部门。
3、现代化阶段:2018年1月29日,上海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上海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全面如期完成市区两级监察委组建挂牌。上海市监察委员会是由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的国家监察机关。
在职责方面,上海市监察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以及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其职责包括监督、调查、处置等,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并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等。
此外,上海市监察委员会还积极参与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研究部署相关任务,以提高公职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和履职能力。例如,市纪委监委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干部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研讨班举行等。
总之,上海市监察委员会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中,为上海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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