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三举措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责任

时间:2021-03-01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2020年以来,凤阳县着力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压实全县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县委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明确了适用范围、总体要求、基本原则、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主要方面内容,促使全县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更加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二是着力务实重行。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三是加大考核力度。在全县党建目标考核体系中列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专项考核指标。对履行不到位或者不正确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追责问责,督促有效整改。


原文链接:http://sft.ah.gov.cn/zhzx/qmyfzs/555715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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