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监察委员会的历史沿革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的历史沿革可以归纳如下:
1、早期监察机构:
·1950年4月,中共云南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
·1951年1月,云南省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成立,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之一。
2、机构调整:
·1955年2月,云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出云南省人民委员会。原云南省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改为云南省人民政府监察厅,是人民委员会组成机构之一,省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工作移交给省监察厅。
·1955年6月,中共云南省一届三次代表会议选出中共云南省委监察委员会,取代中共云南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为中共云南省委职能部门之一。
·1959年7月,云南省人民政府第五次会议决定撤销省监察厅。
3、文化大革命期间:
·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期间,党的纪检机构被撤销,工作终止。
·1976年10月至1978年9月,党的纪检机关与纪检工作尚未恢复,党纪处分工作由组织部门负责。
4、恢复与重建:
·1978年5月,省委决定重建省纪委,并于同年10月恢复办公。
·1983年5月,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更名为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1987年12月,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省监察厅正式成立并挂牌办公。
·1993年3月,经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省纪委、省监察厅正式合署办公。
5、监察体制改革:
·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三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决定,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2018年1月30日,时任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陆俊华当选为云南省监察委员会主任,标志着云南省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并开始运行。
6、发展与创新: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反腐败工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过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加强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的有机统一。
通过以上历史沿革,可以看出云南省监察委员会是在多次机构调整和改革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而来的,特别是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得以正式成立并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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