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的历史沿革
北京市司法局的历史沿革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进行清晰归纳:
一、早期设立与职能
·1955年3月:北京市成立司法局,专职负责北京的司法行政工作,主管各级人民法院的机构建设,以及律师、公证、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陪审工作。
二、机构改组与恢复
·1958年10月:北京市司法局改组为北京市人民委员会司法处。
·1980年2月15日:正式恢复北京市司法局,同年11月,北京市政府发出《关于建立区、县司法行政机构的通知》,北京市的司法行政机构开始全面建立,并正常开展工作。
三、发展与职能扩展
·1984年:北京市法律顾问处改称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1995年: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包括培训司法干部,主管律师、公证、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狱政、仲裁等项工作。当时有司法行政人员1594名(不含狱政管理人员)。
四、机构改革与整合
·2018年11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将北京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北京市司法局,作为北京市政府组成部门。
五、当前职责与定位
·北京市司法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推进本市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本市法治社会建设等职责。
·该局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市委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领导。
六、工作成绩与发展
·重组后的北京市司法局在推进首都法治建设、维护首都安全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取得了新成绩、实现了新发展。
通过以上历史沿革的归纳,我们可以看到北京市司法局从设立初期到当前的发展脉络,以及其在不同历史阶段所承担的主要职责和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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