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司法厅的主要职责
河北省司法厅作为河北省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治建设与规划
1、负责全面依法治省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推进法治河北建设。
2、承担统筹规划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项目的建议。
3、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承担立法解释草案的起草、立法后评估工作。
二、法治政府建设
1、承担统筹推进河北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2、依法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受省政府委托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
3、监督和指导全省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工作,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法治社会建设
1、承担统筹规划全省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省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
2、指导全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
3、指导、监督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帮助罪犯重新融入社会,降低再犯罪率。
四、司法行政管理工作
1、管理全省监狱、戒毒场所,指导、监督监狱、戒毒场所的执法工作。
2、制定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
3、负责全省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五、队伍建设与监督
1、规划、协调、指导全省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2、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加强干警培训和教育管理。
3、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确保司法行政队伍依法履行职责。
六、其他工作
1、负责全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2、承担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这些职责体现了河北省司法厅在推动法治建设、保障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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