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对法治的认同是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内在动力,是实施依法治市不可或缺的文化基础和人文环境。近年来,海东市主动适应法治建设新方向、新起点、新要求、新模式,立足河湟文化、人文积淀,以地域特色法治文化塑造为重点,着力在增强法治认同感和感染力上下功夫,全力打造法治文化建设新高地。
聚焦法治原动力,落实全民普法规划。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在“东方庞贝”喇家遗址、“高原小故宫”瞿昙寺、“流淌成河”的柳湾彩陶等历史遗址融入法治元素,在群众休闲聚居集会的公园(广场)、主要街区、文化活动中心、村(社区)办公场所、农家书屋等地点,建成“覆盖城乡、便捷民众、设置合理、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阵地。选用贴近群众生产生活的法律条文、名言警句、举案说法、文艺演出、生活格言、法治展览、法治书画、法治历史人物等内容,引导群众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法治文化教育、熏陶、浸润功能进一步彰显。
聚焦法治影响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结着全体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将其融入法治建设是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必然要求。《海东市移风易俗促进条例》作为全国首个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已纳入全市92%的行政村、社区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海东市河湟文化保护条例》作为全国首部保护传承弘扬河湟文化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为保护传承弘扬河湟文化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通过在立法过程中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在执法和司法阶段做到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在守法环节中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使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地融入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借助法治的规范和保障作用,为推进法治建设进程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聚焦法治承载力,全面贯穿法治海东建设全过程。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近年来,海东市坚持抓住“关键少数”,法治教育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级党校培训重点内容,纳入新提拔领导干部任前法治考试必学必考内容。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制度有效落实,书面述法和专题述法全面覆盖,纪法衔接积极推进,法治督察和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成效显著。积极探索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加强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整合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实现了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人才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中的作用,为法治海东建设提供强有力法治人才支撑。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jcgz/202407/t20240705_1216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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