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法院:捡到手机索要5000元感谢费,不给就不还?法院判了

时间:2024-07-11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捡到手机索要5000元感谢费,不给就不还?法院判了:近日,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起案例。蛋糕店员工刚买的苹果手机不慎遗失,联系上捡到者后表示愿意支付1000元感谢费,希望对方返还手机。然而,对方却要求支付5000元,否则不愿归还。为此,该员工起诉至法院,捡手机者称手机已丢失,经法院判决,捡手机者赔偿失主经济损失8500元。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xmlm/wbjz/202407/t20240709_1216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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