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理的一起受贿罪案件……
袁丹丹 禹州法院刑庭副庭长
“我现在无比后悔,对不起组织培养,对不起爱我的家人……”庭审最后陈述,他痛哭流涕。我环顾旁听席,他的母亲和亲属们也都掩面而泣。我明白今天的庭审唤醒了他的良知。
在我办过的职务犯罪案件中,这一件显得尤为特殊。刚拿到这个案子,我大致了解情况后有些惊讶。不仅因为他很年轻,35岁就成了单位一把手,更在于他获得过很多荣誉。他应该有光明的前途,怎么就成了涉嫌受贿的被告人?他曾经很优秀,却如何一步步走到今天?
庭前准备
这起案件比较典型,警示意义比较大,十分适合开展旁听活动。院党组也很重视,决定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发挥好以案明纪作用,邀请市直单位公职人员和本单位干警共同参加旁听。
我觉得重担在肩,要查清案件本身,明确庭审程序,还要让庭审现场成为警示教育的课堂。随后,我与公诉人和被告人律师取得联系,敲定开庭时间,告知注意事项。又和助理、书记员一道认真核对开庭流程,与法警大队沟通提审、安保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开庭审理
6月18日上午8点30分,被告人亲属到达法庭旁听席,市直单位相关人员和本院同事们也陆续到达。让我感到压力的是,崔院长带领几名党组成员也坐到了旁听席,可见领导们对该起案件的重视程度。
“常某受贿罪一案,现在开庭……”上午9时,我敲响了法槌,被告人被带入法庭。庭审围绕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有序的法庭调查和举证质证。
随着控辩双方充分发表辩论意见,该案的轮廓也渐渐清晰。他2011年参加工作后,一贯表现良好,履职期间工作业绩也比较突出,一切从2017年被提拔为副局长后开始变化。手里有了权力,有人开始主动接近他,从逢年过节的一点礼金,到碍于情面给人打招呼,又到主动给别人介绍工程项目,再到项目验收与资金拨付……他一发不可收拾,直至案发,共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90余万元。庭审中,他对公诉机关指控没有表示异议,并当庭认罪认罚,声称辜负了组织的信任,一定要痛改前非,恳请法庭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和合议庭成员都为他觉得惋惜,但面对头顶的国徽,手中的法槌,我深知法不容情,法律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底线,不会为谁网开一面。
庭后感悟
庭审结束,他和家人悔恨的眼泪让旁听人员都十分受触动。有些人会想,如果现在让他回到当初收下第一笔钱的时候,他会收手吗?当初要知道会有今天的结果,他能抵得住诱惑吗?而我想的是,他要是能时刻紧绷廉洁自律之弦,将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任谁也不能将他腐蚀。如果努力工作追求政绩,只是为了换取更高的位置、更大的权力,用于谋求私利,那么这个出发点一开始就是错的,在扭曲的价值观、政绩观影响下,谁也走不远。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这样的话说一万遍,也不如现场看一遍。党纪学习教育中,每名党员都接触到不少反面警示案例,但我们不能拿别人的“事故”当“故事”听,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应该成为每一名共产党员的行动自觉。一点感悟,与所有同事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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