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改革之笔 谱青海司法行政新篇章

时间:2024-07-18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需要深化改革赋能添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全面深化改革,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打开了崭新局面。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浪潮中,司法行政部门激流勇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和省委改革工作要求,立足“一个统抓、五大职能”,以法治助力生态强省建设为使命,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开创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一子落,全盘活,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抓住关键领域,不断推出新政策、新举措,改革成果不断涌现。

  发挥立法引领作用,以良法保障善治

  改革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其中,立法工作发挥着引领推动的重要作用。省司法厅主动融入现代化新青海建设大局,立足省情实际,科学编制并组织实施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更完善的法治保障各领域改革创新,确保于法有据。

  ——聚焦生态文明建设

  完成《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试行)》《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一系列立法项目,切实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

  ——聚焦优化营商环境

  《青海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为推动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力提速,切实维护了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

  完成《青海省实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办法》《包虫病防治条例》等立法项目,以“小切口”立法解决群众所需所想所盼。

  ——聚焦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制定出台《青海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释放农村改革发展新动能,推动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

  ……

  如何使制度设计更加务实、更切合基层实践?省司法厅不断扩大立法意见征询“同心圆”,制定实施《青海省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办法》《青海省司法厅行政立法委托第三方评估办法》,建立全省首批省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25个,不断增强行政立法工作民主性科学性合法性,使立法工作更加接地气、汇民意。

  及时修改和废止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涉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青藏高原生态保护、行政复议等专项清理,推动法律体系与时俱进,法治保障服务改革发展成效更加显著。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法治政府建设换挡提速

  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依法行政成为鲜明的时代特征,其中对于执法权的规范与限制,是关键一步。

  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开展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及配套办法,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体系。聚焦行政执法质量,全面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抓好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倒逼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出台《青海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办法》,进一步规范听证流程,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大幅上升。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如何监督行政权依法公正行使、促进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保护群众合法权益?行政复议是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法律制度,是人民群众感受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窗口。

  省司法厅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2022年8月1日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权,全面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全省8个市州、45个县(市、区)均成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在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复议窗口,打通行政复议受理“最后一公里”,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配合机制,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今年以来,全省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1.33%。

  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捷、更舒心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省司法厅全面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公证事项和公证提速清单管理,200项公证事项“一证一次办”,75%的公证事项5至10个工作日内办结,实现办证方式多元化、办证流程最优化、办证材料最简化、办证成本最小化,让人民群众在便民服务中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聚焦急难愁盼,全面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

  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省司法厅深入践行法治为民宗旨,围绕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新需求,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努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和质量。在全国率先出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费保障意见》,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着力打造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5124个,2023年以来解答各类法律咨询5.8万余人次,12348热线接听来电咨询8.8万余通,青海法网提供法律咨询2.4万条(人次)。持续将法律援助纳入省委省政府便民惠民工程,近两年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万余件,奋力交出了人民满意的答卷。

  针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进一步推动“枫桥经验”青海化,推进整合“五大中心”资源,市县乡三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全部建成,共开展司法鉴定、公证、律师和法律援助等各类法律服务5.5万余次,调解矛盾纠纷34222件。完成司法确认4224件,立案登记6653件,受理信访案件6629件。加强诉调、警调、访调联调联动,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专业调解力量,门源县老马调解室、班玛县“雪莲茶室”调解室、西宁市城北区红梅调解室等成为青海调解工作闪亮名片。

  法治的力量,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信仰。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深化改革,必须厚植法治社会土壤。省司法厅立足省情实际,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法律九进”为抓手,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活动为载体,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寺观教堂”等典型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乡村法律明白人”等基层法治队伍成为普法宣传、纠纷化解、依法治理的中坚力量,微视频、微动漫等一批法治文化精品,不断扩大法治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让法治信仰日益深入人心,法治氛围日益浓厚,法治社会的基础日益稳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这个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的时代,我们绝不能有半点骄傲自满、固步自封,也绝不能有丝毫犹豫不决、徘徊彷徨,必须勇立潮头、奋勇搏击”。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将继续深化改革,积极营造更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篇章保驾护航。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sfxzyw/202407/t20240716_1218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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