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行政复议护航商贸高质量发展——复议送上门 企业更安心

时间:2024-07-22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一个行政复议服务点,串起便企惠企万千事。近日,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服务点分别在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汕头综合保税区、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的管理委员会挂牌成立,迈出汕头市加强涉企行政复议工作的一大步。

  不仅如此,汕头六区一县行政复议机构也分别在辖区内的工业园区和商业中心挂牌成立行政复议服务点,进一步畅通涉企行政复议渠道,让企业和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一站式”的行政复议服务。

  这一做法,是汕头贯彻落实司法部部署开展的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汕头强化行政复议主渠道建设,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持续推动建设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为汕头坚定不移走“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提供坚实复议保障。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收到涉企行政复议申请105件,同比增长175%。

  主动吸纳涉企行政争议

  以往,汕头企业和群众对行政复议并不熟悉。随着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行政复议被赋予更多期待,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已经开始显现。

  “没想到在园区门口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整个咨询过程用不了5分钟,实在是太方便了。”“本以为行政复议流程很复杂,但只跑了一次服务点就解决了我的问题,真的非常感谢。”汕头企业与群众的反馈最能体现行政复议服务点的受欢迎程度。

  日前,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汕头在全市三大功能区、工业园区、商业中心等地设置涉企行政复议服务点,并围绕企业法治需求开展“复议上门”精准普法活动,主动靠前,提前介入,促进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这让案件申请受理更便捷了。“现在,按照应收尽收、存疑先收原则,涉企行政复议服务点建立健全涉企行政复议申请接收登记、转送移送等制度,大大降低企业维权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汕头高新区行政复议服务点工作人员说。

  据悉,行政复议服务点设置在园区的政务服务大厅内,为群众企业提供行政复议咨询、接收行政复议申请等服务,并当场对行政复议申请进行初审、一次性告知缺失材料。汕头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也将以行政复议服务点为平台,加强涉企行政复议工作。

  法越辩越清、理越辩越明。值得注意的是,汕头把精准普法嵌入行政复议工作,既可以提升行政执法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能力水平,也可以进一步培养申请人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从而更好推进涉企行政争议有效化解。

  “什么是行政复议?”“什么情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去哪里申请行政复议?”今年5月,金平区行政复议办公室组织前往柏亚产业城开展“复议上门”精准普法活动,主动回应企业群众关切。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释法说理、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引导鼓励企业通过行政复议渠道依法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近来,市、区(县)两级行政复议机构以设立涉企行政复议服务点为抓手,集中开展行政复议进园区、进商会、进企业活动15场次,开展“复议上门”精准普法宣传和涉企营商环境调研5次,涉企行政复议纠错案件回访工作3次,认真听取企业对发挥行政复议职能、优化营商环境举措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高效实质化解涉企行政争议

  日前,某公司不服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的不予登记注销决定,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聚焦双方争议点,审查发现市场监管部门作出不予登记注销适用依据和程序错误,及时主动协调市场监管部门重新作出予以注销登记的决定,申请人某公司也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在受理后3天内就高效调解和解该件涉企行政争议,大大降低了企业维权的时间和成本。

  这是汕头推动涉企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一个生动缩影。汕头在复议办案过程中,不仅只关注“案结”,也重视“事了”,及时回应申请人的实质诉求,让争议双方顺气服气,突出行政复议案件的精准实质化解。

  今年以来,汕头积极为企业和行政机关搭建平等对话和纠纷调处的“缓冲带”,按照“应调尽调、受案先调”的原则,注重涉企行政争议化解分类施策,抓准核心诉求,通过释法说理消除质疑、协调行政机关主动纠错、调解和解涉案民事纠纷等措施,推进涉企行政争议精准化解、实质化解。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汕头全市办结涉企行政复议案件40件,调解和解结案18件,涉企行政争议调解和解率达45%,超过九成的涉企行政争议在复议阶段实现案结事了。

  在办理某食品公司不服人社部门的工伤认定申请行政复议一案中,经审查后认为人社部门的工伤认定正确,依法应予维持。经复议办案人员调查后发现,引发该起工伤认定行政争议的主要原因,是该食品公司与第三人吴某的工伤赔偿纠纷。

  为实质性化解该起涉企行政争议,避免程序空转,复议办案人员主动组织调解双方之间的工伤赔偿纠纷,双方当事人经调解后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该食品公司基于涉案工伤赔偿纠纷已解决,自愿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第三人吴某也获得了相应的工伤赔偿。

  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作为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行政复议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

  此前,在办理个体工商户郭某不服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一案中,行政复议机构经审查发现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存在事实认定不清、适用依据错误、过罚不当问题,及时协调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自行纠正,为该个体工商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60万元。

  一次纠正,挽回的不仅是企业的经济损失,也是企业的心。如何发挥行政复议“刀刃向内”的制度优势,持续释放改革效应?汕头两级行政复议机构在复议审查过程中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关,通过个案纠错、类案规范和源头治理,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涉企行政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影响。

  护航汕头法治营商环境、让企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就体现在持续规范涉企行政行为的点滴案例中。截至目前,2024年全市直接纠错涉企行政行为12件,发出涉企行政建议书5份,对政府信息公开、市场监管执法、生态环境执法、保障企业申辩权利等问题进行规范,助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谢谢你们!为我们14家商店维护了合法权益!”日前,申请人杨某不服市场监管部门未依法处理举报事项,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经审查发现,申请人杨某于同一天下午在14家经营同类产品的商店购买同类商品,并分别投诉举报上述14家商店销售无中文标签食品的行为,已明显超出合理生活消费次数,且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上述14家商店现场核查后并没有发现申请人杨某举报的问题。

  由此,行政复议机关认定申请人杨某并非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依法驳回了其14件行政复议申请,着力降低恶意举报对企业商家良性经营发展的不利影响。

  又如在办理申请人某牛肉火锅店不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一案中,行政复议机构经审查认为某牛肉火锅店已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且未造成危害后果,依法可以减轻行政处罚。

  行政复议机构本着合法、自愿的原则,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并就罚款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对此依法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予以调解结案,将罚款5万调解为罚款2万元。这一案例,体现了汕头包容审慎监管的执法理念,不仅依法维护了市场食品安全的监管秩序,也实质性化解了该起涉企行政争议。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汕头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联合市政府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制定出台《汕头市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联动工作规定》,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的衔接联动机制,及时将复议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线索移交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进一步监督调查。

  同时,汕头行政复议机构也为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开展城管、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领域专项执法监督提供相关执法问题线索,推进行政执法监督的精准化、具体化、常态化。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fzgz/gdpf/yfzl/content/post_44586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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