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为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游劝荣院长向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上半年工作情况

时间:2024-07-25 来源: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7月23日上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在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作《关于2024年上半年工作暨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要求,在省委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全力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上半年,全省法院受理案件699894件,结案525714件。其中,省法院受理案件14033件,结案8284件。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大案要案办理、相对薄弱基层法院建设、“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等经验做法得到国务院办公厅和最高人民法院、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44个集体和14名个人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和通报表扬。”游劝荣院长在报告中介绍。

  一是围绕建设中部崛起战略支点目标,着力服务湖北创新开放发展。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和企业创新成果的司法保护力度,审结知识产权案件6528件,“米其林”商标侵权案、侵害“嘧啶胺”技术秘密案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健全自贸区“诉讼+调解+仲裁”一体化解纷机制,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合法权益,助力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搭建长江中游城市群跨省司法协作平台,为湘鄂赣协同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二是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全力以赴完成大要案审判任务。依法审理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王大伟、范一飞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和李铁、陈戌源、杜兆才等足球领域系列腐败案,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相关案件199件563人。审结一审、二审涉黑涉恶案件10件22人,执行到位“黑财”5411.43万元。对近三年全省法院审理的12805件毒品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通报,助力提升禁毒综合治理效能。

  三是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重点,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升级”专项行动,推出“十条措施”,全省法院审结各类涉企案件288199件,案件在线评估率达99.83%。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入选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全国30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全省法院涉企案件平均审理时长同比下降9.49天,持续推动司法降本增效。审结破产案件146件,府院联动盘活资产78.78亿元,妥善化解债务207.57亿元,帮助16家危困企业“破茧重生”。创新“信用惩戒预警和信用修复”机制,及时对履行裁判义务的8794家企业移出失信“黑名单”。用好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18件,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合规守法经营。

  四是扛起长江司法保护的责任,充分运用审判职能积极参与流域综合治理。全面落实长江保护法,坚定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司法行动,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781件。推动鄂渝两省市长江三峡生态长廊司法保护协作,深化与检察、公安及其他行政机关、流域管理机构之间的协调联动,增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合力。签署《共建“双碳”司法服务长江基地框架协议》,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五是践行共同缔造理念,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审结涉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案件29464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令358份。携手工会、妇联、住建等14家单位,诉前调解案件28.65万件,同比增长24.95%。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引进1634家社会调解组织、7672名专业调解员,参与创建“无讼村(社区)”2883个,在群众家门口化解矛盾纠纷30.16万件。制发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274件,有力促进相关单位部门做实源头治理。

  六是坚持标本兼治,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19万人次,限制高消费8.74万人次,督促4.02万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共异地交叉执行案件7861件,取得实质进展1505件,执行到位金额12.9亿元。组织强制腾退615场,拘留4946人次,依法追究拒执罪196人。上半年,全省法院执结案件198708件,执行到位金额295.39亿元,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99.87%。

  七是加强相对薄弱基层法院建设,夯实审判工作发展基础。2022年以来,省法院先行先试在全省确定15个基层法院作为首批薄弱院定点联系帮扶,按照“一院一档”,为薄弱院调整申报中央政法专项编制43个,在全省统筹遴选员额法官46名,招录法官助理60名、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63名,选派6名院长并推动薄弱院常务副职配备及任职十年以上班子成员轮岗交流。邀请地方党委、政府和党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全程参与调研督导,推动解决薄弱法院在人员保障、办公用房建设及维修、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经费问题。最高法院院长张军批示要求将脱薄相关经验向全国推广。

  八是从“小切口”入手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压实院庭长监管责任,经院庭长阅核审结案件数占同期结案数比例为27.03%。全省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86.95%。累计有64个典型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应用“法答网”解难答疑10786件,在全省法院探索培育208项改革“微创新”案例。与省民政厅加强信息共享,探索《离婚证明书》电子化申领,有效兼顾当事人隐私保护与办理效率。

  九是以锻造过硬法院铁军为目标,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制定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发布警示教育案例11个。制定违纪违法举报办理工作规程,从严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省法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干警76人。举办法官大讲堂、仙桃法学家论坛4期,组织“轻骑兵送课下基层”业务培训14次,与高校共建“审判教育实践基地”,持续打造“一院一品”书香法院,深入推进优秀年轻干部上下交流任职,持续增强队伍发展后劲。

  十是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全面梳理省“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办理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交办的代表委员建议、提案52件。以“法院开放日”等形式,邀请代表委员参加会议、旁听庭审、见证执行9478人次,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3.46万件。邀请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151次,通过强化制度建设推动律师意见进入审判决策。自觉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各界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5场,上网裁判文书12.43万篇,庭审直播6832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游劝荣院长指出

  在行政审判工作方面,2021年以来,全省法院在省委坚强领导、最高人民法院有力指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省政府支持配合下,忠实履行职责,严格公正司法,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加快推进行政审判理念现代化。要求各级法院院长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沟通行政审判工作,先后提出建议300余项。2021年以来,全省法院采取判决方式结案15306件,实体判决率44.6%,案件调撤率从21.82%上升至24.68%,裁驳率从27.3%下降至19.75%。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诉源治理工作大格局。目前,全省14个中级法院和84个基层法院入驻当地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从源头上减少涉诉行政争议。2021年以来,全省一审行政案件的人口比分别为每万人1.94件、1.71件和1.88件,均低于全国平均值。

  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出台行政审判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指引,对被诉行政行为影响营商环境情况实行“一案一评估”,审结各类涉企行政案件2966件。助力“放管服”改革,促进惠企政策更好落地,审结相关案件6221件,南方铁路配件厂诉区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入选全国法院涉产权保护行政诉讼九大典型案例。审理涉招商引资、行政协议、行政允诺、政策性关停取缔等行政案件1342件,依法纠正“新官不理旧账”、“政策不延续”、“承诺不兑现”等突出问题。持续发布全省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年度报告,警示、引导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守约。自2014年起,三级法院累计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226份,切实发挥了法治“体检报告”的作用。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用心用情解民忧暖民心。以解决行政相对人实质诉求为导向,对提起诉讼的案由、适用的程序等进行严格审查,加强释明引导,防止当事人因诉讼请求不当被驳回、无法得到救济,切实解决老百姓“告状难”。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行政二审开庭率上升32%,再审审查听证率提升近50%,做实以程序公正促实体公正。2021年以来依法审结涉及土地资源、城建、治安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等行政案件 2057件,审结行政赔偿案件 668件,判令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523件。近年来,全省法院三分之二以上的一审行政案件,通过实体判决以及调解、撤诉等方式得以实质性化解。

  四是监督支持依法行政,服务法治政府建设。2021年以来,全省法院判决撤销、变更以及确认行政行为违法3520件,判决限期履行法定职责1331件。联合省司法厅出台12条措施,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程序,并推动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各地法治建设考核体系,让老百姓“告官能见官”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去年,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95.2%,通过负责人出庭应诉实质化解行政争议1347件。推动将“健全行政诉讼司法建议机制”纳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事项。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社会治理问题、类案多发问题等,及时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771件,行政机关反馈率86%。

  五是强化审判监督指导,全面提升行政审判质效。充分发挥二审、再审诉讼程序的监督、纠错功能,对下级法院错误、瑕疵裁判予以及时纠正、补正。2021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结二审行政案件17524件、再审行政案件315件,其中改判947件、发回重审296件。开展“行政审判质效提升年”专项行动,去年,在考核的15项行政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中,湖北法院有10项指标优于全国平均值。2021年以来,省法院发布行政诉讼参考性案例29个、典型案例30个,15份裁判文书和案例在全国法院优秀业务成果评比中获奖。

  游劝荣院长表示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全面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持之以恒强队伍、促公正、提效率,努力以审判工作现代化保障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更加有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原文链接:http://hubeigy.hb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367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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