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溺水多发,蜀黍温馨提示↓↓

时间:2024-07-29 来源:天津市公安局 作者:佚名

  

  夏日的阳光炽热,清凉的水上活动成为了人们消暑的向往。然而,在享受愉悦时,绝不能忽视那潜藏在波光粼粼之下的溺水危险。

  溺水,是夏日里的无情杀手,它悄无声息地夺走了许多鲜活的生命。每一起溺水事故的背后,都是一个家庭无法承受的悲痛。那看似平静的水面,实则可能是深不见底的陷阱;那看似温和的水流,可能暗藏着致命的漩涡。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溺水危险无处不在。无论是宽阔的江河湖海,还是宁静的池塘小溪,都有可能成为溺水事故的发生地。特别是对于青少年和儿童来说,他们缺乏足够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对危险的判断能力,更容易陷入溺水的险境。

那么,如何严防溺水危险呢?

  严防溺水,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至关重要,游泳前要做好充分的热身准备,避免在水中抽筋。其次,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时刻关注孩子的行踪,教育孩子远离危险水域。如果孩子要游泳,一定要选择有安全保障的正规游泳场所,并陪同前往。此外,蜀黍准备了一份防溺水提示,大家赶快一起来看看吧↓↓↓

  防溺水提示

  哪些情况容易导致溺水?

  1、不了解水性,对自己的体力和游泳能力缺乏正确估计,进入水中便可能导致溺水。

  2、即使是熟悉水性的人,未做充分准备活动,下水后突然遭受冷水的刺激,或者游泳的时间过长,体内的二氧化碳丧失过多等原因也会在水下出现四肢痉挛、抽搐,导致失去自主能力而下沉。

  3、安全意识淡薄,在非开放的水域游泳,四肢可能会被水底的水草缠绕而导致下沉,或者陷入泥沙而失去控制能力。

  4、在水中互相嬉戏、打闹,发生意外后又惊慌失措,导致溺水。

  5、身体不好,患有心脏病、贫血、癫痫及其他慢性病的人,可能在游泳中因冷水的刺激而引起旧病复发,从而导致溺水。

  防溺水“六不要”

  1.不要私自下水游泳。

  2.不要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要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要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和野外的水域游泳。

  5.不要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熟悉水性的人员不要擅自下水施救。

  

  蜀黍提示,生命无比珍贵,溺水危险时刻存在。让我们携手共进,严防溺水危险,共筑一道坚固的生命防线,让每一个夏天都充满欢乐与平安,不再有溺水的悲剧发生。

  

  让我们行动起来,用警惕守护生命,用知识规避风险,用责任铸就安全港湾。因为,每一个生命都值得被珍视,每一份安全都需要我们共同守护。

  

   附件:

  


原文链接:https://ga.tj.gov.cn/gaxc/aqffts/202407/t20240729_6686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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