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司法厅的执法范围
湖南省司法厅的执法范围广泛,涵盖了多个领域和方面。以下是对其执法范围的具体归纳:
一、法治建设与管理
1、全面依法治省:承担全面依法治省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省中长期规划建议,并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的督察工作。
2、立法工作:统筹规划立法工作,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承担相关审查、解释、立法后评估及备案审查等工作。
3、规范性文件管理:指导全省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省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并承办省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
二、法治政府建设
1、行政复议与应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具体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的办理工作,并指导、监督全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三、法治社会建设
1、法治宣传教育: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
2、依法治理与法治创建: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包括调解工作、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以及司法所建设等。
四、刑罚执行与社区矫正
1、监狱管理:负责全省监狱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刑罚执行和罪犯改造工作。
2、社区矫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以及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五、法律服务与管理
1、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
2、法律服务行业管理: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六、行政执法监督
1、行政执法依据目录管理:公布并管理行政执法依据目录,确保行政执法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确保行政执法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七、其他职责
1、法治对外合作:负责全省法治对外合作工作,承担省政府涉外协议等文件的法律审查工作,并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
2、系统内部管理与保障: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3、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综上所述,湖南省司法厅的执法范围涵盖了法治建设与管理、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刑罚执行与社区矫正、法律服务与管理、行政执法监督以及系统内部管理与保障等多个方面,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维权内参【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招聘法制调查员,关注反腐倡廉,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扫黑除恶,欢迎您加入010-56212741、010-53382908、010-56212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