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吧!| 以“雷霆”之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4-08-05 来源: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2023年以来,黑龙江法院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一要二统三抓实”为工作思路,以“三争”晋先为工作总抓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公正司法,狠抓提质增效,各项工作取得突出成效。

      近日,省委《奋斗》杂志刊发19篇稿件,全方位报道新时代新征程中全省法院始终牢记“国之大者”,不断回应社会关切的司法实践。

      今日,持续关注“奋斗吧!”专栏之十四《以“雷霆”之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以“雷霆”之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黑龙江高院执行局综合处、哈尔滨中院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效率是社会发展对法治的必然要求,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考验着司法的责任担当。人民法院必须矢志不渝地把“公正与效率”融入司法工作全过程,准确理解工作要求,科学把握辩证关系,抓细抓实抓出成效,切实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势转化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效能优势。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在黑龙江省视察期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法院以及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有序开展“雷霆2024”专项执行行动(以下简称“雷霆行动”),集中清理涉民生、涉民营企业、涉金融机构等专项活动,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雷霆行动”的推动牵引下,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雷霆2024”开展以来,共执行立案5.31万件,执结2.76万件,执行到位金额53.52亿元,发放执行案款11.94亿元。

      一、做实为大局服务,体系化推进“雷霆行动”

      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按照省法院党组“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一是对社会影响面大、跨市(地)重大疑难案件的执行,哈尔滨中院执行局主要领导坐镇执行指挥中心,发挥“三统一”管理优势,协调调度全市法院执行力量,集中攻坚克难,以雷霆之势推进“骨头案”执结。

      二是将“雷霆行动”贯穿全年执行工作之中,两级法院以“雷霆行动”为总抓手,推进执行办案有序开展、执行指标高位运行。围绕涉中小微企业、涉民生、涉农、涉黑恶财产刑、涉党政机关、涉金融机构和涉生态环境等重点执行案件,针对不同案件特点,成立专项小组,抽调执行业务骨干,跟进督导、现场指导,助力专项行动达到预期效果。

      三是全市树立执行“一盘棋”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视察期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对标国家经济建设需求,对表本地经济发展特点,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主动谋划富有地方特色、深得社会各界认可、有效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的“雷霆子行动”。比如,哈尔滨中院将“冰城猎逃”专项行动纳入“雷霆行动”,由此衍生哈尔滨中院以打击拒执犯罪为重点的“雷霆扫赖”,哈尔滨市香坊区法院以拘传不配合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为重点的“晚茶行动”,依兰县法院在农闲期间针对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作为被执行人的“凛冬惩赖”等,为“雷霆行动”品牌注入了丰富内涵。

      四是积极推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以全国法院网络查控系统为重要依托,全面查询被执行人名下各类财产信息,建立执行案件可视化数据管理平台,实时掌握全市两级法院执行质效数据变化情况,持续强化执行办案节点超期自动锁定和限制功能,严格规范案件办理流程,有效推动“执行指挥管理平台”与“智慧执行APP”实时联动,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执行协作职能,统筹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力量,逐步完善事项报备程序。利用“智慧执行APP”执行互动功能,强化与当事人的沟通联系,多渠道及时回应当事人诉求,全力避免发生负面舆情。

      二、强化“雷霆行动”执行措施,凝聚守法社会共识

      推进全民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让法治信仰根植于人民心中,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才能共建法治国家。“雷霆行动”持续加大对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

      一是以信息化手段为重要依托,综合运用拘传、拘留、罚款、信用惩戒及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联合哈尔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堵塞被执行人“黄牛”购票漏洞。

      二是不断强化外部协同作战能力,与哈尔滨市公安局成立黑龙江省首家“执行联动调解工作站”,全面加强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由管教民警协助人民法院对被采取司法拘留的被拘留人开展说服教育,积极引导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新模式迈向常态化。为疏通协同配合堵点,持续畅通拘执联动“绿色通道”,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优化送拘体检、续拘、异地拘留等程序,按下送拘过程“加速键”,不断刷新工作效率“进度条”。在哈尔滨市松北区法院系列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韩某玲因十余起执行案件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被松北区法院依法决定司法拘留,韩某玲在拘留期间抵触情绪强烈,松北区法院与拘留所实时互通韩某玲动态,拘留所充分发挥训诫震慑、教育感化作用,由管教民警对韩某玲进行说服教育,由执行法官对韩某玲家属进行耐心劝导,在法院与公安合力之下,被拘留人韩某玲认识到自身错误,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韩某玲将上海市一栋价值6000万元的房屋抵偿给三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并表示另外七起案件也将积极履行还款义务,案件顺利执结。哈尔滨市两级法院利用“拘执”联动机制督促286名被拘留人积极履行义务或者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对其中57名具有悔改意愿并积极履行义务的被拘留人员予以提前解除拘留措施,该做法被《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

      三是赋能执行宣传,人民法院选派优秀执行法官前往拘留所对被拘留人员开展主题宣讲,结合法律规定以案释法,阐明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不利后果,并对被拘留人员进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警示,让“拘室”变“教室”,借助“一网双微”“智慧执行APP”及各类新闻媒体发布执行工作动态,不断凝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和支持执行的思想共识。

      三、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彰显柔性执行温度

      柔性执法注重教育指导为先,体现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法理相容的法治温度。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哈尔滨中院高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绿色护航”专项执行活动,以涉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执行案件为切口,将“绿色执行”理念贯穿于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始终,出台《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实施办法(试行)》,规范运用信用修复激励机制并通过信用修复网页的“流程指引”“实施办法”“申请渠道”“失信查询”“公共信用查询”“信用惩戒相关规定”“信用修复典型案例”等模块,全面展示信用修复工作全流程,为当事人提供了明确的修复指引,引导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开展信用修复,获得信用激励,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正向激励16003人次,及时纠正民营企业失信行为2500人次,新增失信被执行人人数同比减少40.97%,执结涉民营企业案件844件,执行到位金额3.25亿元。常态化开展涉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专项活动,助力哈尔滨银行、龙江银行及省农合机构等地方法人银行实现改革化险高质量发展,累计清收回款7.73亿元,有效化解地方金融机构突出风险。

      二是持续加大涉民营企业案件执行力度。通过灵活采取“活封活扣”“分批解封”“设置宽限期”等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强制措施对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助力民营企业纾困解难,给予其“造血”能力。在哈尔滨某煤灰制品有限公司与哈尔滨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哈尔滨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未履行支付货款及违约金230余万元的法律义务被强制执行,执行法院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被执行人主动与法院联系,希望法院帮助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暂时解除失信限高措施,以便其申请银行贷款渡过困境。呼兰区法院遂对被执行人的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得知系民营企业为扩大生产经营购买部分生产设备,因短期内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导致资金链暂时断裂无法进行后续生产,故未履行还款义务。为保障被执行企业能够正常生产经营,执行法官对企业生产经营现状进行了全面评估,初步认定符合信用修复条件后,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联系,希望申请人理解客观经济情况下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难处,促成执行和解。经申请人同意后,执行法院暂时解除对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措施,告知被执行人必须在两个月内结清全部涉案款项,若期限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将依法重新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被执行人随即向银行申领到了贷款,在资金回笼后第一时间向申请人履行了全部债务,本案执行完毕。

      三是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在黑龙江省内率先探索“执行和解征询意见书”“执行强制措施预通知书”“信用惩戒预告知书”的柔性执行预警措施,向被执行人发出“惩戒预警”,留给“能而拒不履行者”抉择空间,从而实现既有力打击违法又兼具教育意义的目的。在阿城区法院执行黑龙江某贸易有限公司与长春某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长春某商贸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义务,黑龙江某贸易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询,长春某商贸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仅有一件,企业商业信誉较好,但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阿城区法院在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存款的同时,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告知书》《预发布限制消费令告知书》和《预拘留通知书》,被执行人主动与执行法院取得联系,表示因为客观经济大环境影响,生产经营遇到暂时瓶颈,希望法院暂缓采取信用惩戒措施,避免对企业商业信誉和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其愿意积极筹措资金履行法律义务。阿城区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助企职能,在被执行人具有积极履行还款义务意愿的情况下,以最大限度降低执行工作对中小微企业的不良影响为出发点,对具备挽救价值的民营企业暂缓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筹措到12万元资金,清偿全部债务,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文章出处:奋斗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9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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