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依安县人民法院 巡回审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

时间:2024-08-05 来源: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日,依安县人民法院依龙法庭巡回审理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孙某育有两子一女,大女儿和小儿子定居河南,自2023年8月起便未再给付赡养费。两名子女表示若老人去河南生活,可以轮流照顾,如继续生活在二儿子家,母亲有退休金,便拒绝支付赡养费。而孙某则因气候、生活习惯等原因,坚持在二儿子家养老。法官审理认为,孙某因帕金森症和年迈原因,已丧失劳动能力及行动能力,虽有退休金,但不足以满足其生活和护理需要,承办法官结合孙某实际,酌定赡养费数额,原、被告双方就结果达成一致。 接下来,依龙法庭将落实省法院部署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契机,不断探索、完善司法便民举措,为辖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文章出处:黑龙江日报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9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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