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实“判后答疑” 写好审判“后半篇文章”
近日,兴海县人民法院河卡法庭充分运用了“判后答疑+释法析理”模式,让一起侵权纠纷案件原本坚持上诉的双方握手言和,并于当庭履行全部案款,真正实现了“服判息诉”。
【案情简介】
2023年3月7日,原告彭某饲养的5头奶牛,在被告辖区某禁牧区误食化肥、青稞等混合料死亡,后原、被告双方就该起事件多次协商未果,2023年10月17日,原告彭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河卡法庭受理该案后,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调解,因双方分歧意见较大,未能达成一致协议,后经合议庭巡回开庭审理后,于2024年7月6日对该案依法判决。
【判后答疑,从“上诉”变“息诉”】
“我们要上诉!”在上诉期届满前的最后一天早上,承办法官就收到被告递交的8份上诉状。正当法官聆听被告方当事人的陈述时,原告彭某也拿着上诉状愤愤不平地来到法庭。秉持着实质性化解纠纷,承办法官以此为契机,将原、被告带至法庭调解室,结合案情实际,就证据采信、事实认定争议焦点、裁判理由、法律适用等方面向双方当事人做了细致的讲解,将“法言法语”变为群众容易理解的语言,引导当事人正确理解裁判内容。从白天到黑夜,最终原、被告解开了疑惑、接受了判项,均表示不再上诉,并在判后答疑笔录中签字捺印。
【判后答疑,让“案结”加“事了”】
“法官,感谢你耐心解答,你说得有道理,我马上按照判决条款履行义务!”,原、被告双方在对判决依据和权利义务有了更理性、明确的认知后,一改强硬的态度,随即,承办法官顺势组织双方握手言和,互献哈达,被告当场向原告给付案款36050元及诉讼费701元,至此,该案件得以彻底化解。
判后答疑是审判工作的延伸,也是扎实推进“诉源治理、执源治理、访源治理”的必要举措,不仅解开了当事人的“法结”,也打开了当事人的“心结”。兴海县人民法院河卡法庭将持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引,坚持践行“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工作理念,围绕纠纷个案在诉前、诉中、判后大力开展释法明理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庭司法审判的获得感、认可度和支持度。
原文链接:http://qhgy.qh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517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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