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的监管范围
广东省司法厅作为广东省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其监管范围广泛且深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立法与规范性文件管理
·立法规划与起草:广东省司法厅负责统筹规划立法工作,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省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确保立法工作符合法治原则和国家政策导向。
·规章备案与解释:该厅还承办省政府规章的备案、解释工作,对全省行政机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文件清理与审查:组织开展省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并承办相关地级以上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维护法制统一和权威。
二、法治政府建设
·依法行政指导与监督:指导、监督省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通过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措施,提升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行政复议与应诉:办理向省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省政府行政应诉事务。同时,指导、监督全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法律顾问事务:负责省政府法律顾问事务,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支持。同时,指导省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法律顾问工作,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三、法治社会建设
·法治宣传教育: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依法治理与法治文化建设:指导、监督依法治理、法治创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以及调解工作等,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刑罚执行与改造
·监狱管理与社区矫正:指导、监督刑罚执行、罪犯改造和监狱管理工作以及社区矫正工作等,确保刑罚执行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同时促进罪犯的重新社会化。
五、公共法律服务
·服务体系与平台建设: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并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等,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综上所述,广东省司法厅的监管范围涵盖了立法、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刑罚执行与改造以及公共法律服务等多个方面,致力于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的深入开展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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