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养鸡”闹矛盾,法院+街道携手化纠纷
时间:2024-08-15
来源: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日
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收到
草铺街道办事处邀请
共同对一起合同纠纷进行调解
经过法官的
现场释法说理
双方化“干戈”为“玉帛”
重新建立了合作关系
白某、拔某和昆明某养殖公司订立了养殖技术支持合同,双方约定,由养殖公司提供标准化养殖技术,白某、拔某使用自己的场地建立肉鸡养殖场,双方对肉鸡的出栏率等进行了约定。
但养殖了一段时间后,效果未能达到预期约定目标。白某、拔某认为是养殖技术的原因,而养殖公司则认为是养殖人员在养殖过程中标准低,照顾不到位的原因。双方各执一词,于是一起找到了街道办事处。
白某、拔某:“我投入了这么多都只是这种效果,肯定是技术原因,要是解决不了就法庭见。”
养殖公司:“技术肯定没有问题,不然同样的技术,为什么就你没有达到目标。”
在立案庭庭长道永升和草铺法庭刘旭云团队赶到现场时,双方当事人正针锋相对,互不相让。法官团队先安抚好双方的情绪,又充分了解了双方的矛盾点和目前收益情况,经过对技术方面的咨询和研究后,提出可行的建议。最终,双方重新签订了新的养殖场地租赁协议,继续共同合作。
近年来,安宁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以诉源治理、多元解纷为抓手,主动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用心、用情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以能动司法践行“公正与效率”,持续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fy.yngy.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644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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