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员让买卖纠纷解决在诉前
时间:2024-08-15
来源: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为持续做好诉源、执源治理和诉调对接工作,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解纷需求,推动“能动履职”走深走实,助力诉源治理工作有序开展,治多县人民法院实行人民调解员坐班制度,主动为涉诉当事人提供解纷服务。
2024年8月8日,在治多县法院5位人民调解员与院领导等其他工作人员沟通协力下,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涉及金额89000元得以全部给付。
调解纠纷,不仅仅要讲法,更需讲情。人民调解员皆是接受过专业司法知识培训的资深村、大队书记。在院长的领导下,5名人民调解员及速裁中心的同志以专业的法律知识,与多年积累的谈判技巧,为当事人述法、讲理,从当事人自身角度出发,平复当事人激动情绪,让期初面红耳赤的两位当事人,能够坐在一张沙发上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达到案结事了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人民调解员,具有深厚本土文化内涵,是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重要非诉讼纠纷解决途径,同人民调解员一同发力,是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
原文链接:http://qhgy.qh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624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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