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5全国生态日】勐腊法院以司法护航热带雨林生物多样性保护

时间:2024-08-19 来源: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西双版纳望天树景区位于勐腊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数不尽的珍稀动植物在这里得到更好的保护。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司法护航生态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勐腊县人民法院党支部、团支部,来到本院设立的热带雨林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服务点——西双版纳望天树景区开展系列活动。

  以法治理念引领生态保护

  

  来到法律服务点,勐腊法院党支部与望天树党支部共同开展了“司法护航 绿水青山”主题党日活动。活动以座谈交流及到景区内的雨林生态研学基地进行普法宣传等方式展开。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深入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并围绕热带雨林生物多样性保护这一核心议题,共同探讨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挑战。法院干警针对具体的危害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从相关法律法规及处罚条款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景区工作人员表示在以后的生态保护工作中,会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大向群众普及相关知识的力度,防止因不懂法而出现破坏生物多样性的行为。

  

  

  

  走进景区及雨林研学基地,法院干警与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勐腊管护所工作人员及景区工作人员,围绕如何将司法保护机制与雨林生态研学有机融合,以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科普宣教等话题展开讨论。

  同时,法院干警还向过往群众发放了与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知识宣传手册,引导游客们树立绿色生态理念,在游山玩水中也要注意生态环境的保护。

  

  以能动司法守牢绿色正义

  

  为有效增强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提高参与防范、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当日下午,勐腊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非法持有枪支、非法狩猎案,案件当事人家属及其他群众参与旁听庭审,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为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本案中,岩甲(化名)、岩乙(化名)违反我国对枪支的管理规定,各自非法持有火药枪、射钉枪,其行为触犯刑法,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同时,岩甲、岩乙违反狩猎法规,构成非法狩猎罪。本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岩甲、岩乙有期徒刑八个月。

  近年来,勐腊法院积极探索热带雨林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新路径新举措,着力强化生态功能区与示范区的法治化建设,相继在勐满管护站、勐仑管护所等地挂牌设立5个生态巡回审判点,在西双版纳望天树景区设立1个热带雨林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服务点,有效拓宽了司法服务的边界,进一步提升了环境资源案件的处理效率与专业性。

  同时,勐腊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把案件质量关,对破坏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采取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让破坏者、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2022年受理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11件14人;2023年受理并审结滥伐林木罪案件2件3人;2024年1月至8月受理并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2件5人。始终坚持以司法之力筑牢生物多样性保护屏障,为勐腊县的绿色生态发展打造坚实的法律防线。

  

  

  


原文链接:https://fy.yngy.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691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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