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坚决制止逐利罚款、运动式执法、野蛮执法等行为

时间:2024-08-22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近日,国务院在京召开了第五次全体会议,会议聚焦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问题,特别是针对行政执法中的乱罚款现象进行了深入剖析与部署,彰显了国家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

此次会议是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后首次召开的国务院全体会议,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意义。会议明确指出,行政执法作为政府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必须严格依法行事,坚决杜绝乱检查、乱罚款等不法行为,以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

近年来,国务院已多次发文并采取实际行动,严厉打击乱罚款、逐利罚款等执法乱象。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出台,到《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的审议通过,再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的发布,一系列政策措施密集出台,旨在从根本上解决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确保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非税收入中罚款收入占比较大,这既反映了严格执法的必要性,也暴露出部分地区和部门存在以罚款缓解财政压力、将罚款作为绩效考核指标等不当行为。这些现象不仅严重损害了市场经济秩序,更侵蚀了地方政府的公信力,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坚决予以纠正。

乱罚款的危害性不容忽视。它如同一把双刃剑,既可能扼杀企业的生机与活力,也可能让当事人承受无妄之灾。正如近期曝光的成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的不当言论所引发的社会关注,乱罚款问题已成为影响企业和群众对发展环境信心的重大障碍。

为有效遏制乱罚款现象,会议强调要从多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法规建设,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的法律体系,确保执法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畅通司法救济渠道,让遭受乱罚款的当事人能够及时获得法律帮助和救济。三是强化监督体系建设,实现体制内监督与社会监督的有机结合,让乱罚款行为无所遁形。

此次会议还特别强调了社会监督的重要性。舆论监督作为社会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独特的优势和力量。通过媒体的曝光和公众的关注,可以迅速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推动相关部门和人员及时纠正错误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只有从源头上加以遏制和纠正,才能为经济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国务院此次会议的召开和部署,无疑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在国家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乱罚款现象必将得到有效遏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将迎来更加繁荣发展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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