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强化责任担当 激发干部活力 以严管厚爱铸就干事创业新风尚

时间:2024-08-27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在党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浪潮中,党的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全面改革、加速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决议》,明确提出了“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原则,激励广大干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这一战略部署,不仅为新时代干部队伍注入了强劲动力,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中国式现代化是干出来的,伟大事业都成于实干。党的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干部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是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确保改革顺利进行的关键。面对新时代的新任务、新挑战,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只有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解决好部分干部中存在的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等问题,才能有效激发全党上下抓改革、促发展的强大合力。

为此,我们必须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激励与约束并行。一方面,要通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干部队伍清正廉洁、勤勉尽责;另一方面,也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那些勇于探索、敢于担当的干部提供坚实的后盾。只有这样,才能让干部在干事创业中既有规矩意识,又无后顾之忧,真正做到“廉而有为、勤勉敬业”。

在具体实践中,我们要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让那些敢于啃硬骨头、勇于涉险滩的干部得到重用和表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一项开创性事业,需要广大干部不断探索创新。因此,我们要在选人用人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选拔那些政治过硬、作风扎实、敢于担当的干部。同时,还要积极营造一种鼓励创新、支持改革、宽容失误的良好氛围,让干部在干事创业中敢于试错、勇于纠错。

在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过程中,我们还需要合理把握政策界限,正确看待干部在履职中的失误和错误。对于那些出于公心、无心之失、履行程序的干部,我们应该给予必要的宽容和理解;而对于那些违纪违法的行为,则必须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容错纠错机制既能够激发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又能够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我们要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为创新者鼓劲。对于那些受到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干部,我们要及时澄清正名、消除影响;对于那些在改革创新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干部,我们要给予充分的肯定和表彰。只有这样,才能凝聚起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磅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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