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们的“开学第一课”

时间:2024-08-30 来源: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临近开学之际,为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理解和运用,提升教育教学管理水平,促进教师依法执教, 8月23日,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昆钢法庭走进昆钢一中开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宣讲活动,为教师们送上“开学第一课”。

  

   长期以来,教育惩戒都是教育领域的热点问题。部分学生存在不服从管理、扰乱课堂秩序等不良行为,而教师们在管理时面临“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难题,需要明确的规则来指导和规范教育惩戒行为,以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宣讲现场,法庭干警王进玮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解读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制定背景、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详细阐述了教育惩戒的实施原则、惩戒措施以及禁止行为,强调教育惩戒应当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适当性的原则,与鼓励、劝导、积极管教等教育方式相结合,以达到教育学生遵守规则、增强自律、改过向上的目的。

  

   讲解中,王进玮与现场教师们积极互动,解答其在实际教学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教师们表示,通过这次宣讲,自己对教育惩戒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将更加准确地把握教育惩戒的尺度,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更好地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此次宣讲活动,不仅为教师们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指导,为学校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构建和谐校园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

  

  


原文链接:https://fy.yngy.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822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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