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执“薪”,让公平正义看得见
时间:2024-09-02
来源: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我的工资总算是拿到了……”
8月23日下午,在平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法院执行干警正在核对申请人信息,并逐一发放案款,领取到案款的当事人向执行法官表达了感谢。
原告李某等12人与被告海东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平安区人民法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海东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前付清原告李某等12人的劳务报酬。法律文书生效后,被告海东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仍未按期履约,原告张某等12人遂向平安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迅速采取执行措施,通过“线上”查控和“线下”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查找被执行人海东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可供执行财产,但均无所获。后执行法官找到该劳务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并告知其相关法律义务和责任。陈某表示公司目前资金有限,但愿意筹措部分资金。随后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多次进行协商,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申请人海东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给付各申请人劳务报酬共计89122元,分两次结清,其中44561元于2024年8月23日前已全部付清,余款44561元于2024年11月9日给付。
劳务工资案件是涉民生领域的重点案件,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平安区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以劳动者的权益诉求为重心,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将人民群众胜诉权利及时转化为真金白银。
原文链接:http://qhgy.qh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875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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