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公开信息的处理情况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在公开信息处理方面,一直秉持着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以下是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公开信息处理情况的概述:
一、主动公开信息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通过官方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公开行政许可、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预决算等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据统计,2023年区司法厅主动公开信息达4560余条,其中网站公开信息1000余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2600余条,其他形式公开信息96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对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西藏自治区司法厅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畅通线上线下接收公开申请渠道,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依法获取所需信息。在2023年,区司法厅虽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始终保持着开放和透明的态度,积极准备应对可能的申请。
三、信息管理与审查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管理,从文件起草阶段即要求规范标注公开类型,并严格信息发布审查。通过修改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和《西藏自治区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三审三校)审批表》,确保发布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平台建设与维护
区司法厅还积极强化新媒体平台管理,依托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转发、解读各项政府信息。同时,加强网站与新媒体的运维管理,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五、监督与保障
为了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进行,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加强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此外,还通过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的理解和把握能力。
综上所述,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在公开信息处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公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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