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12348律师说法: 义务帮工导致受伤,如何划分责任?

时间:2024-09-24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12348律师:您好,这里是贵州12348,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

  市民饶先生:您好,律师,我前段时间帮邻居搬东西的时候,不小心被掉下的货物砸伤了脚,现在我们不能确定到底是谁的责任,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12348律师:好的,我想了解一下当时的大致情况,比如:是否是您自发帮忙?是否有报酬?货物掉下的原因?市民饶先生:当时是我路过的时候邻居主动开口让我搭把手,也没想要收费。只是搬运过程中因为东西有点重,不小心手滑就掉下来砸伤了自己。

  12348律师:您所说的东西有点重,请问您的邻居有提醒您并提供适宜的搬卸工具吗?

  市民饶先生:没有,我们都是徒手搬的。

  12348律师:根据您所述情况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您的邻居作为货物的所有人,对货物的重量、体积及搬卸难度应有充分了解,在货物不易搬动的情况下,应尽注意义务,为您提供必要安全保障措施或适宜的搬卸工具,如果您的邻居没有采取相应措施,那么他在本案中就有一定的过错责任。但您本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身安全更需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或可建议采用更适宜的搬运方法,但您未作注意,故您也有一定的责任。按照现在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司法判例,邻居可能需要承担主要责任或者与您系同等责任,但最终应由法官在审判过程中根据案件细节进行责任划分。

  市民饶先生:好的,我了解了,谢谢律师您耐心解答。

  12348律师:不客气,祝您生活愉快,再见。

  【12348律师说法】

  在义务帮工案件中,当事人或为邻里,或为亲朋,有一定的感情基础,是熟人社会的帮助行为。有时帮工仅是临时搭把手,被帮工人从帮工行为中受益也非常有限,在不存在故意或者过失的情况下,被帮工人常以此为由仅同意少赔或者不予赔偿。此类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具有被帮工人责任主体难确定、留存证据意识较弱等特点,而法律规定只有在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情况下,才可以不赔偿或者少赔偿。如果证据不充分,那么已经明确拒绝帮工的抗辩意见,法院也将无法采信。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12348律师建议】

  1、劳动者要提高法律意识,充分认识义务帮工行为存在的法律风险,更要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一旦发生事故,要第一时间做好证据留存工作。

  2、相关个案咨询,欢迎随时拨打贵州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获得24小时暖心服务。


原文链接:https://sft.guizhou.gov.cn/jdhy_97/hygq/202409/t20240920_857340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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