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
10月1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广州召开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紧扣“六个一”工作主线,牢固树立新时代刑事司法理念,推进制度和实践创新,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努力以刑事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省法院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各类刑事案件,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有力的刑事司法保障,特别是在扫黑除恶、禁毒、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醉驾和涉金融领域犯罪等专项斗争和治理行动中,彰显了人民法院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和责任担当。今年前三季度,全省法院刑事案件结案13万件,平均结案时间36.23天、同比降低27%,审结非法集资等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233件,审结涉黑恶犯罪案件179件,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780件、案件总数连续8年下降,审结电诈及关联犯罪案件7145件、追赃挽损6800余万元。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刑事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把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根本方式,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要紧扣当前经济工作、社会治理等工作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强刑事办案的针对性、有效性,将法律的专业判断与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结合起来,以高质量刑事司法工作为广东现代化建设创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和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会议要求,要始终坚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使案件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要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防止和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民事、经济纠纷,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要综合施策惩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做好审判延伸和社会治理,融合贯通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共同织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防护网”。要落实“抓前端,治未病”,一体推进案件审理和促推治理,引导基层单位、调解组织重视、做实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
会议强调,要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快构建诉讼以审判为中心、审判以庭审为中心、庭审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新格局,严格执行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和法庭调查“三项规程”。要紧盯审判质效这个最大实处,将审判质效综合提升作为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总抓手,把精力聚焦到找准问题、强化管理、提升质效、群众满意上来。要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压实原审法院首办责任,加强与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协调配合,有效发挥审判监督“纠正一个、预防一类”的效果。要深度挖掘广东的案件资源,提炼打磨、做强做优,推动广东刑事审判工作打造精品、擦亮品牌、走在前列。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过硬刑事审判队伍,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续正风肃纪反腐。
会上,广州、深圳、惠州、湛江、揭阳中院作交流发言。
会议由广东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陈东茹主持,广东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春和、王静出席会议并讲话。广东高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刑庭及审监二庭全体法官,各中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及刑庭、审监庭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责编:余淑娴
原文链接:https://www.gdcourts.gov.cn/xwzx/gdxwfb/content/post_18428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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