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打好三大“协同战”

时间:2024-11-04 来源:司法部 作者:佚名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余东明

  《法制与新闻》记者黄浩栋

  近日,记者从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了解到,今年以来,静安区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97件,办结978件,其中以调解结案的案件占全部办结案件的53.6%,较去年大幅提升,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成效显著。

  近年来,静安区积极践行复议为民工作理念,推进行政复议与多元调解、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之间的广泛协同,并再造流程,强化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全程化解和末端跟踪,确保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能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依法行政有效实施,提升社会治理效能。”静安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吕平说,静安区坚持改革创新,打好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三大“协同战”,为建设法治政府贡献“复议样本”。

  协同多元调解

  “道理说开了,气也顺了。”经过长达两小时的调解,行政复议申请人史老伯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此前,史老伯投诉某律师存在违规行为,但主管部门全面调查后并未发现相关情况,史老伯对调查结果不满意,于是申请了行政复议。

  案件承办人员介绍说:“该案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内容适当,但若简单作出维持决定,无法实质性帮助申请人解决疑惑。因此经综合研判,决定协同多方组织开展调解。”

  在征得双方同意后,静安区行政复议局协同第三方调解组织参与调解。经过多轮沟通协商,史老伯同意和解。

  “化解行政争议重在源头,唯有促成源头矛盾的和解,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静安区行政复议局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此,我们统筹谋划,多方布局,实现行政复议与调解力量的协同整合,力求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

  据悉,静安区司法局为此专门成立了行政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两代表一委员”,公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部门法律顾问,各领域专家,区法律援助中心法援律师等人员组成行政争议调解员队伍。

  去年12月,静安区成立了全国首个区法治服务中心,区行政复议局第一时间指派工作人员常驻办公,负责对接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平台,进一步协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和专业调解共同参与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推动调解力量从分散到集约、从单一到多元转变。

  此外,静安区还积极发挥司法所的“触角”作用,充分依托街镇法治服务中心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平台,切实构筑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行政复议服务对接体系,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与基层调解组织的协同作用,力求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家门口”。

  协同行政执法

  “连续十几天违法停车,要罚三千多块钱,但那路口没有看到禁停标志,申请行政复议能帮到我吗?”不久前,一名货运司机到静安区法治服务中心行政复议窗口咨询。

  复议申请递交后,工作人员通过实地勘察,发现该路段的禁停标志因征收需要被临时摘除了,便协同交警部门开展联合调查,积极回应司机的复议申请。

  近年来,静安区探索构建的行政复议全过程协同调查机制,是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又一新路径。“这一创新机制有力推动了行政复议改‘有案办案’为‘主动出击’,从事实调查,到程序纠偏,再到执法普法,实现了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协同。”静安区司法局副局长施齐说。

  在事实调查方面,力求在群众咨询、反映问题中发现“苗头”,并提前与交警、市场监管、土地执法、卫健委等行政执法部门形成快速沟通机制,将关口前移。调查后如不存在行政违法情况,通过答疑解惑、释法说理解决争议;如存在行政违法,则指明问题,督促整改,争取申请人谅解。

  在程序纠偏方面,静安区行政复议局坚持开门办案,广泛听取执法机关和人民群众意见,并引入专业力量开展研判,有必要的召开听证会,进一步检验执法程序的准确性,同时回应执法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合法诉求。

  在执法普法方面,静安区行政复议局将普法工作嵌入行政复议各个环节,并纳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协同执法机关开展普法活动,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普法需求的同时,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自觉。

  协同司法资源

  今年7月,静安区司法局与闵行区人民法院、静安区人民法院、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共同成立了静安区行政争议联合调处中心,该中心的成立是静安区司法局探索行政与司法协同化解行政争议的全新成果。

  “如果把行政诉讼比作‘守门员’的话,那么行政复议就是‘前锋’,调解则是穿插全场的‘自由人’。”施齐说,“要突出并发挥好‘自由人’的作用,就要做好行政复议与司法机关的前后端协同对接。”

  据了解,静安区行政争议联合调处中心旨在搭建复议机关、法院与各执法机关之间的桥梁纽带,促进各方加强沟通协调。记者注意到,在遇到复杂疑难的行政复议案件时,中心将组织行政复议人员、专业调解员、法官、检察官开展协同“会诊”,查清事实、捋清程序,并协同开展普法工作。

  目前,该中心将行政诉讼案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一并纳入联合调处程序,对调解成功的案件,中心将及时与法院对接,协助做好司法确认和文书送达等工作;对调解不成的则反馈法院做好立案处理。

  近日,某公司因违反卫生健康法规被处以较大额度的罚款而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在立案后,经当事人同意将此案纳入联合调处平台,最终经过多方调解,一场本已对簿公堂的行政争议顺利化解。

  “三大‘协同战’归根结底就是整合更多资源和力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以行政复议‘小切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大格局’的一剂良方。其在显著提升行政争议解决效能的同时,有助于增强行政复议的公信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并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新要求。”吕平说。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xzzf/fzgzfygz/202411/t20241101_5088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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