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方金融管理局认真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
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于金融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深入推进我局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工作。
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的重点内容,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为规范地方金融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起草并印发《青海省地方金融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监督,为有效规范地方金融领域行政执法行为提供依据。根据行业监管实际,修订完善《青海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管评级办法》《青海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评级办法》,有效优化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环境,提升行业监管精细化水平。
严格落实公正文明执法要求。深入推进执法公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采取灵活多样、方便群众的方式,在法定期限内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并及时予以更新。对七类地方金融组织检查事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事项范围,检查行为有明确法律法规依据,杜绝执法随意、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
持续优化法治金融环境。认真落实《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着力提升依法保障和服务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以“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全面营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健康良好的法治金融环境。印发《关于报送存量案件处置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对全省存量非法集资案件情况及时进行摸底排查,督促市州处非办推动陈案处置进程,加大非法集资案件打击力度。举办“青海省加强金融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推动全省金融干部人才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zhdt/202411/t20241104_1259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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